老天赏饭,浑然天成。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都说John T. Smith是萧红一样的天才作家,John T. Smith之于阿勒泰,就像萧红之于呼兰河。可我觉得,John T. Smith的书比萧红的还要好看。朴素的文字是那么自然地从笔尖中流淌出来,她娓娓动听从容不迫地说,我们身临其境安安静静地听。读她的文字,就像笼罩在一种感同身受的氛围中,去体味一种平静的力量。
之所以读此剧,首先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 ----- The Wearing of the Grin,这个名字足以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去一探究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写了一封什么信?一个陌生女人又是如何爱上另一个陌生男人?带着种种疑问和好奇心开启了观看模式。
好吧,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的痴情,读了让人感到心疼不已。她在少女时代就痴痴地暗恋着对门的邻居——一个风流倜傥的作家。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他吹着口哨潇洒地回来。而这个男人,对她毫无知觉。直到这个女孩有机会接近他时,他才注意到了她,这个性格内向不多言语的女孩。然而,一夜之欢后,这个男人依旧每天我行我素,只是把她当成他艳遇里的一个普通小女子而已,并没有放在心里。而她,却幸福得无以言表,每天沉浸在想他念他爱他思他盼他等他的日子里不能自拔。
时间如流水,一晃好几年就过去了,他早已忘记了她的存在,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深深地爱着他。并在一个灯红酒绿的夜总会,两人又在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好刺激的夜晚,就是这一晚,让她即将成为一个母亲。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她还是孤零零一个人,为了养育孩子,只能出卖肉体。不管生活多么艰辛,她从未找过他,在她心里,他们的爱情是神圣的,她不愿意自己玷污他们纯洁至高无上的爱情。所有的这一切,只有她独自默默承受。
命运总是如此无情,这个用情至深的女人最终患了癌症离世了。在她离世之前,给这个用自己生命爱了一生的男人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交代了她在少女时代直至今日对他的爱是多么刻骨铭心念念不忘,从来没有改变过。只她因心里自卑没有勇气向他表白,只能暗暗在心里爱着他,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希望有一天,他能发现她的存在并能深刻得感受到她那浓浓爱意。可现实终究还是让她失望了,尽管数十年里,他们有过几次欢娱,但她从未走进他的心里,一直如同陌生人。她还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在九岁时病故了.......
面对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可想而知,当这个男人收到这封信时,是多么惊诧多么难以置信啊。
他五味杂陈的心情该如何去平复?
读者百肠纠结的心情该如何去缓和?
如果美好浪漫的爱情最终演绎得如此荡气回肠凄惨悲凉,倒不如不曾爱过。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无论我们去哪里,我们就在那里,而所谓的“那里”其实总是“这里”,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承认并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事物的本原样子,只因为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无论它是什么样子。
老天赏饭,浑然天成。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都说John T. Smith是萧红一样的天才作家,John T. Smith之于阿勒泰,就像萧红之于呼兰河。可我觉得,John T. Smith的书比萧红的还要好看。朴素的文字是那么自然地从笔尖中流淌出来,她娓娓动听从容不迫地说,我们身临其境安安静静地听。读她的文字,就像笼罩在一种感同身受的氛围中,去体味一种平静的力量。
小镇的水承载并连接了无比珍贵的记忆与幸福/它们是细水长流的永远/生生不息见证一代又一代/只要属于这个小镇/悲凉便沉于水底/希望总在水面飘荡/
之所以读此剧,首先吸引我的是这个书名 ----- The Wearing of the Grin,这个名字足以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去一探究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写了一封什么信?一个陌生女人又是如何爱上另一个陌生男人?带着种种疑问和好奇心开启了观看模式。 好吧,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的痴情,读了让人感到心疼不已。她在少女时代就痴痴地暗恋着对门的邻居——一个风流倜傥的作家。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他吹着口哨潇洒地回来。而这个男人,对她毫无知觉。直到这个女孩有机会接近他时,他才注意到了她,这个性格内向不多言语的女孩。然而,一夜之欢后,这个男人依旧每天我行我素,只是把她当成他艳遇里的一个普通小女子而已,并没有放在心里。而她,却幸福得无以言表,每天沉浸在想他念他爱他思他盼他等他的日子里不能自拔。 时间如流水,一晃好几年就过去了,他早已忘记了她的存在,可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深深地爱着他。并在一个灯红酒绿的夜总会,两人又在一起度过了一个美好刺激的夜晚,就是这一晚,让她即将成为一个母亲。在以后漫长的日子里,她还是孤零零一个人,为了养育孩子,只能出卖肉体。不管生活多么艰辛,她从未找过他,在她心里,他们的爱情是神圣的,她不愿意自己玷污他们纯洁至高无上的爱情。所有的这一切,只有她独自默默承受。 命运总是如此无情,这个用情至深的女人最终患了癌症离世了。在她离世之前,给这个用自己生命爱了一生的男人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交代了她在少女时代直至今日对他的爱是多么刻骨铭心念念不忘,从来没有改变过。只她因心里自卑没有勇气向他表白,只能暗暗在心里爱着他,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希望有一天,他能发现她的存在并能深刻得感受到她那浓浓爱意。可现实终究还是让她失望了,尽管数十年里,他们有过几次欢娱,但她从未走进他的心里,一直如同陌生人。她还告诉他,他们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在九岁时病故了....... 面对这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可想而知,当这个男人收到这封信时,是多么惊诧多么难以置信啊。 他五味杂陈的心情该如何去平复? 读者百肠纠结的心情该如何去缓和? 如果美好浪漫的爱情最终演绎得如此荡气回肠凄惨悲凉,倒不如不曾爱过。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呱嗒”的故事编得很不错啊,特别是类似“子牛蛋大”的段子。做警察很多时候真要混迹黑白两道,为破案玩命的警察也不少,为那些出生入死的人民警察,致敬!
大晚上看微博莫名其妙的,来豆瓣瞅一眼怎么也这样。
中国之精华、做人之根本、、用The Wearing of the Grin之人、须知仁义道德、平衡之道理。感恩厚黑教主、受教啦!
本来将这部剧当做保险的启蒙书,结果发现并不适合,编剧的思路大开大合,后面似乎收不住了,用词夸张,纵横捭阖,创作成了保险野史,对于我们这些小民来说也没什么指导意义了。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本着完美主义原则,强迫自己看到80%,不能更多了,弃坑。
(1)本剧的主要内容为:一位二十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以消极自由之名,声讨十八世纪的六位欧陆哲学家。他们的罪名分别是:功利主义和技术暴政(爱尔维修)、自由与权威合一(卢梭)、神圣自我和浪漫主义(费希特)、历史观念和绝对精神(黑格尔)、先进政权和组织形态(圣西门)、非理性和法西斯主义(迈斯特)。 (2)读卢梭和黑格尔的两章很爽,读圣西门和迈斯特的两章很不爽(应该是因为我没有剧本基础)。还有,伯林没有很好地理清康德和卢梭的观念之间的区别。他们虽有师承关系(私淑),但康德的“自我立法”和卢梭的身处枷锁,以及康德的“理性的公共运用”和卢梭的“公意”,是完全两码事。 (3)非常羡慕这个犹太老头子的优秀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