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的那本《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我把它放在床边,每晚都看一点,这是第二次读它,每读它一遍都有不同的思考与感受。它呀,小小的一本,很可爱,一眼就喜欢它。紫色的书皮,其上印有“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其下则是“THE PAINTED VEIL”,中间是一个蒙着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的女子,我想,她大概就是凯蒂。
凯蒂是个漂亮、但有些虚荣的女子,为了避免变成老姑娘,匆忙间接受了生性孤僻的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婚后离开伦敦随沃尔特来到东方殖民地香港,不尽人意的社会地位,单调无趣的生活,使她很快投入幽默风趣的查理的怀抱。看穿一切的沃尔特,孤注一掷带着凯蒂来到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沃尔特忙于研究,每天与死亡为伍。凯蒂以为自己会死,但她却在修道院变得平静安宁起来,找到了灵魂深处最美的情感,有了活着的意义。而沃尔特也恍然大悟,最终在实验中死去。
这个故事凄婉,动人,耐读。
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我知道你嫁给我只图一时利益,我是那样爱你,我不在乎。大多数人,就我所知,当他们爱一个人,却没有得到爱的回报时就会觉得委屈不平,甚至愈发愤怒和痛苦。我不是那样,我从来没有指望你爱我,我看不出任何理由让你爱我,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爱。我很感激能被允许爱你,当我时常想起你高兴跟我在一起,或者当我发现你眼中闪烁着愉快的爱意时,我就会欣喜若狂。我尽量不让我的爱来烦扰你,我知道那会让我承受不起,所以我一直察言观色,留意我的爱让你厌烦的最初迹象。大部分丈夫认为那是一种权力,我却准备当成恩惠来接受。
我接下来的话,与这部剧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有了些瞎想。
钱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我好奇这秘密的城里,它是怎样的存在?他让很多人开心坏了,又让很多人泪雨连连。我窥望了些婚姻的故事,《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沈三白夫妇的婚姻,《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平如美棠的婚姻,林海音《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的婚姻……不过,我还是不明白。
也许,更多地,婚姻里的两个人,就像行走在沙漠里的旅人。开始啊无邪烂漫,脚下是绵绵流沙,心里是激情,背着满满一壶期待,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慢慢地,时间长了,也就走远了。看多了狂风骤沙,寒风凉雨,几经风雨,几经春秋,当初的激情烂漫,渐渐消磨,多添了几分力倦神疲,日子也渐渐如水平淡。当他们再次举目回首,沙漠的尽头还很遥远,回去的道路又不见了踪影,兴许有人感激一路风雨相互谅解搀扶彼此都在,也有人埋怨抑郁一路太苦太长。我想,何种心境,都是一种映照吧。
它,是生活的一部分,人生的一部分,理当需要好好地被呵护,被经营。没人愿意以此玩笑一生吧,就像那天一句玩笑话儿:
“将来结婚后,愿意他每月给你10万,但不回家吗?”
“不愿意。”
谁会愿意呢,即使爱而不得,也无法退而求其次哈,是吧?
前些日子,我接到一个电话……
咳咳咳…..别总想这么些个缥缈又遥远的东西,简直浪费今晚吃进肚里的米饭。滚去好好学习吧,如此才好努力工作,看剧开心看世界,熬过所有无人问津的岁月,带着妈妈去拥抱诗与远方啊。
唉,忏悔一下,不写了!
啾!
《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影视分析----酒文化的另一面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曹操《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朝王维《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宋朝陆游《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每当想起“酒”这个字,总是先想起酒的诗句,也许是我从未喝过酒的缘故。在古人的眼里,酒化身为一种惆怅的象征、一种思念的象征、一种热情好客的象征,好似酒是这个世界上不可多得的好东西。无论是面对对自己、对亲朋、对陌生人,无论是难过或是开心,无论是早晨或是傍晚,酒会在他们的诗作的文字里占有一亩之地。不得不说,酒是一种佳物。亲朋好友前来拜访,以酒为好礼赠送;过年佳节齐聚一堂,谈天说地喝酒欢愉。但是,任素汐的《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一书中的“酒”却是与上述的美好大相径庭。
任素汐的《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一书中的酒,反倒是一种邪恶的象征。它穿梭在官场往来的人情世故之中,为人们所追捧、所利用。酒在《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简直无所不能,像是万金油一样。升官发财、提高名气、托人办事等大事小事,没有是酒搞不定的。“当今社会,喝酒已变成斗争,酒场变成了交易场,许多事情决定与觥筹交错之间”。酒场即官场,只要你的酒是好酒,只要你有一身好酒量,那就能叱咤风云,在官场中混得风生水起。酒往往还跟色联系在一起,俗话说“酒是色之媒”,酒与色为邻,在《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一书中也有体现。
《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的主要故事是丁钩儿到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中去破一桩“红烧婴儿案”。听说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市发生了官员吃“红烧婴儿”的恐怖事件,上司派侦探丁钩儿前去彻查是否确有此案,并且揪出犯罪头目。早有听闻是金刚钻是提出吃“红烧婴儿”的第一人,但是丁钩儿没有证据,不敢贸然指证。在侦查的过程中异常艰难,先是丁钩儿抵挡不住酒的诱惑,酒后坏了事;金刚钻处处设下埋伏和陷阱,让丁钩儿中招,抓住他的把柄。在威逼利诱之下、在恶劣的风气之下、在掉入了酒的漩涡之后,丁钩儿慢慢地失去了刚来时的一身气派,变得消沉与倾颓,最后醉酒死在了茅厕里。
酒中藏匿着腐败,酒中藏匿着狂妄。
金刚钻是剧集的主要人物之一。在任素汐笔下,他是一个酒量极好的人,任素汐夸张地描述“他仗着大海一样的酒量,从一名小学教师,喝成了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市人人敬仰的大明星”。可以看出,因为酒量好,他过得顺风顺水。他身为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的宣传部部长,有权也有势,知法也犯事。不知道是不是酒量有多大,胆子就有多大。“红烧婴儿”就是他起的头,顶风作案,成为了一个腐败带头人,脑子里不曾有什么“腐败”和“羞耻”的概念。他能吃着红烧婴儿对丁钩儿撒谎说这是假婴儿,即便是吃的是假婴儿,那也已经是丧心病狂、不可饶恕的行径,更何况他吃的是真婴儿,还毫不脸红地唱“反腐倡廉的戏文”,口口声声地说自己“在党旗前宣过誓”,要“为人民谋幸福”,可见他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高喊着口号干坏事,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金刚钻把胶卷装进口袋里,翘着二郎腿,舒适地靠在沙发上,嘲讽地说。他说话时故意抽动着右腮的肌肉”任素汐用细致的笔伐,把金刚钻抓奸时的动作和神情进行细致描写。情人与别人偷情,金刚钻本该怒气冲天,可是他却并没有,而是显得得意极了,因为他抓住了丁钩儿的把柄了。这体现了他的狡诈与阴险,有谋而为之。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丁钩儿被抓包与他摊牌后,他竟然还淡定地拿出茅台酒来。“金刚钻拉开酒柜,提出一瓶茅台酒,拧开盖子,倒了两大杯,恰好瓶干。”他好像很冷静,冷静得令人感到害怕,到事件的结束,他也不忘喝酒。“他用自己的杯碰了碰丁钩儿那杯,一仰脖,把那半斤茅台酒一饮而尽。他举着空杯,抽着腮肉,盯着丁钩儿”在他与丁钩儿的暗自较量中,他摆出了胜利者的姿态,用一饮酒尽来耀武扬威
朋友送的那本《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我把它放在床边,每晚都看一点,这是第二次读它,每读它一遍都有不同的思考与感受。它呀,小小的一本,很可爱,一眼就喜欢它。紫色的书皮,其上印有“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其下则是“THE PAINTED VEIL”,中间是一个蒙着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的女子,我想,她大概就是凯蒂。 凯蒂是个漂亮、但有些虚荣的女子,为了避免变成老姑娘,匆忙间接受了生性孤僻的细菌学家沃尔特·费恩的求婚,婚后离开伦敦随沃尔特来到东方殖民地香港,不尽人意的社会地位,单调无趣的生活,使她很快投入幽默风趣的查理的怀抱。看穿一切的沃尔特,孤注一掷带着凯蒂来到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沃尔特忙于研究,每天与死亡为伍。凯蒂以为自己会死,但她却在修道院变得平静安宁起来,找到了灵魂深处最美的情感,有了活着的意义。而沃尔特也恍然大悟,最终在实验中死去。 这个故事凄婉,动人,耐读。 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我知道你嫁给我只图一时利益,我是那样爱你,我不在乎。大多数人,就我所知,当他们爱一个人,却没有得到爱的回报时就会觉得委屈不平,甚至愈发愤怒和痛苦。我不是那样,我从来没有指望你爱我,我看不出任何理由让你爱我,我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人爱。我很感激能被允许爱你,当我时常想起你高兴跟我在一起,或者当我发现你眼中闪烁着愉快的爱意时,我就会欣喜若狂。我尽量不让我的爱来烦扰你,我知道那会让我承受不起,所以我一直察言观色,留意我的爱让你厌烦的最初迹象。大部分丈夫认为那是一种权力,我却准备当成恩惠来接受。 我接下来的话,与这部剧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有了些瞎想。 钱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我好奇这秘密的城里,它是怎样的存在?他让很多人开心坏了,又让很多人泪雨连连。我窥望了些婚姻的故事,《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沈三白夫妇的婚姻,《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平如美棠的婚姻,林海音《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的婚姻……不过,我还是不明白。 也许,更多地,婚姻里的两个人,就像行走在沙漠里的旅人。开始啊无邪烂漫,脚下是绵绵流沙,心里是激情,背着满满一壶期待,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慢慢地,时间长了,也就走远了。看多了狂风骤沙,寒风凉雨,几经风雨,几经春秋,当初的激情烂漫,渐渐消磨,多添了几分力倦神疲,日子也渐渐如水平淡。当他们再次举目回首,沙漠的尽头还很遥远,回去的道路又不见了踪影,兴许有人感激一路风雨相互谅解搀扶彼此都在,也有人埋怨抑郁一路太苦太长。我想,何种心境,都是一种映照吧。 它,是生活的一部分,人生的一部分,理当需要好好地被呵护,被经营。没人愿意以此玩笑一生吧,就像那天一句玩笑话儿: “将来结婚后,愿意他每月给你10万,但不回家吗?” “不愿意。” 谁会愿意呢,即使爱而不得,也无法退而求其次哈,是吧? 前些日子,我接到一个电话…… 咳咳咳…..别总想这么些个缥缈又遥远的东西,简直浪费今晚吃进肚里的米饭。滚去好好学习吧,如此才好努力工作,看剧开心看世界,熬过所有无人问津的岁月,带着妈妈去拥抱诗与远方啊。 唉,忏悔一下,不写了!
《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影视分析----酒文化的另一面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曹操《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唐朝王维《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宋朝陆游《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每当想起“酒”这个字,总是先想起酒的诗句,也许是我从未喝过酒的缘故。在古人的眼里,酒化身为一种惆怅的象征、一种思念的象征、一种热情好客的象征,好似酒是这个世界上不可多得的好东西。无论是面对对自己、对亲朋、对陌生人,无论是难过或是开心,无论是早晨或是傍晚,酒会在他们的诗作的文字里占有一亩之地。不得不说,酒是一种佳物。亲朋好友前来拜访,以酒为好礼赠送;过年佳节齐聚一堂,谈天说地喝酒欢愉。但是,任素汐的《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一书中的“酒”却是与上述的美好大相径庭。 任素汐的《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一书中的酒,反倒是一种邪恶的象征。它穿梭在官场往来的人情世故之中,为人们所追捧、所利用。酒在《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里简直无所不能,像是万金油一样。升官发财、提高名气、托人办事等大事小事,没有是酒搞不定的。“当今社会,喝酒已变成斗争,酒场变成了交易场,许多事情决定与觥筹交错之间”。酒场即官场,只要你的酒是好酒,只要你有一身好酒量,那就能叱咤风云,在官场中混得风生水起。酒往往还跟色联系在一起,俗话说“酒是色之媒”,酒与色为邻,在《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一书中也有体现。 《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的主要故事是丁钩儿到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中去破一桩“红烧婴儿案”。听说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市发生了官员吃“红烧婴儿”的恐怖事件,上司派侦探丁钩儿前去彻查是否确有此案,并且揪出犯罪头目。早有听闻是金刚钻是提出吃“红烧婴儿”的第一人,但是丁钩儿没有证据,不敢贸然指证。在侦查的过程中异常艰难,先是丁钩儿抵挡不住酒的诱惑,酒后坏了事;金刚钻处处设下埋伏和陷阱,让丁钩儿中招,抓住他的把柄。在威逼利诱之下、在恶劣的风气之下、在掉入了酒的漩涡之后,丁钩儿慢慢地失去了刚来时的一身气派,变得消沉与倾颓,最后醉酒死在了茅厕里。 酒中藏匿着腐败,酒中藏匿着狂妄。 金刚钻是剧集的主要人物之一。在任素汐笔下,他是一个酒量极好的人,任素汐夸张地描述“他仗着大海一样的酒量,从一名小学教师,喝成了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市人人敬仰的大明星”。可以看出,因为酒量好,他过得顺风顺水。他身为半个喜剧Almost a Comedy的宣传部部长,有权也有势,知法也犯事。不知道是不是酒量有多大,胆子就有多大。“红烧婴儿”就是他起的头,顶风作案,成为了一个腐败带头人,脑子里不曾有什么“腐败”和“羞耻”的概念。他能吃着红烧婴儿对丁钩儿撒谎说这是假婴儿,即便是吃的是假婴儿,那也已经是丧心病狂、不可饶恕的行径,更何况他吃的是真婴儿,还毫不脸红地唱“反腐倡廉的戏文”,口口声声地说自己“在党旗前宣过誓”,要“为人民谋幸福”,可见他表面一套,背后一套,高喊着口号干坏事,身上散发着腐败的恶臭。“金刚钻把胶卷装进口袋里,翘着二郎腿,舒适地靠在沙发上,嘲讽地说。他说话时故意抽动着右腮的肌肉”任素汐用细致的笔伐,把金刚钻抓奸时的动作和神情进行细致描写。情人与别人偷情,金刚钻本该怒气冲天,可是他却并没有,而是显得得意极了,因为他抓住了丁钩儿的把柄了。这体现了他的狡诈与阴险,有谋而为之。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丁钩儿被抓包与他摊牌后,他竟然还淡定地拿出茅台酒来。“金刚钻拉开酒柜,提出一瓶茅台酒,拧开盖子,倒了两大杯,恰好瓶干。”他好像很冷静,冷静得令人感到害怕,到事件的结束,他也不忘喝酒。“他用自己的杯碰了碰丁钩儿那杯,一仰脖,把那半斤茅台酒一饮而尽。他举着空杯,抽着腮肉,盯着丁钩儿”在他与丁钩儿的暗自较量中,他摆出了胜利者的姿态,用一饮酒尽来耀武扬威
人类社会悄无声息却又毫不遮掩的被编织进传送带之中。幻想让生活骤然间展现出生机勃勃,它一向是有力量的。
以前我十岁左右的时候看会哭 现在二十几了看也还是会哭
感觉平平淡淡地结束了,糖点不是很多,但也合理。难过的地方是男主为了女主多次放下工作,这行为真的一点都不甜,纯恋爱脑的年下设定磕不动。毕竟打工人就算谈恋爱也会好好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