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dys Lizarazu,Niels Bormann,Takako Suzuki,Diane Marstboom,Claudia Stebler
《Erzébet》,短片作品,阿根廷出品,2006年上映。
帮助很大,内向和外向其实没有很严格的区分,两种性格喜好的环境是不一致的,表达不满的方式也不同,不管哪种性格,都是在追求让自己更舒适的环境和相处方式,因此能够互相尊重彼此理解是最好的。
人生来都自私,只不过有些人克制而已!陆子初和阿笙的爱情一路坎坷,幸好一路跌跌撞撞,都不曾放开彼此,阿笙对子初的爱早已融入灵魂和骨血!子初爱阿笙超过爱自己,阿笙离开6年子初就找了6年;子初为了阿笙,善待所有善待阿笙的人,为了阿笙隐忍克制,为了阿笙最终放弃与韩愈的自相残杀,为了阿笙可以给顾家一亿美元礼金,为了阿笙不报复阿笙母亲,只因她是阿笙的母亲,她再怎么不好,都是她把阿笙带来这个世界上的。子初爱阿笙,从不畏惧世俗的眼光,只担心阿笙不喜欢,阿笙是否开心,阿笙开心子初便开心。他说疯子阿笙他要,律师阿笙他也要,只要是阿笙!婚后为了阿笙从陆氏隐退。阿笙爱子初已深入骨髓和灵魂,子初早已在阿笙灵魂深处,无论阿笙清醒与否,阿笙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子初,为了子初生下青青,为了子初送回的戒指,奔跑去找子初最终车祸,为了回馈子初的爱,努力的不惧世俗眼光不惧一切,只为子初开心,婚后为了让陆家有后,一直笑着喝中药,最终老天有眼让阿笙如愿以偿。对于阿笙的母亲,最初总以为是一位优雅高贵典雅的妇人,后来觉得她极度自私,极度可怕,只为救自己的丈夫,她可以剁指逼迫阿笙嫁给不爱的韩愈,联合韩愈一起陷害阿笙最爱的子初入狱,吊销律师执照,害得阿笙与子初生生分离6年之久,害得阿笙与子初的骨肉天然永隔,害得阿笙精神失常6年!这样的妇人,这样的母亲怎能让人不怨不恨?! 对于韩愈,并不觉得他可怜,是他自己把自己的人生往绝路上逼的,爱阿笙也毁了阿笙,这样的爱谁人敢承受呢?贪恋阳光,却不敢自己朝阳走去,拉着在天堂的阿笙,生生把阿笙拽下地狱!他觉得阿笙是他的阳光,他的氧气,可阿笙的氧气是子初啊!离了子初,离了孩子,阿笙只剩空壳,她的灵魂追随着孩子和子初!为了莫须有的仇恨,报复一直为了他好的顾清欢姑姑,害得姑姑车祸离世,设计陷害自己的表弟,夺了表弟心爱的女人,迎来反目成仇,到头来发现一切只是自己的猜测,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以为是,痛苦,失落等诸多复杂的情绪一拥而上;和阿笙离婚后,在以为阿笙离世,开车去机场想回洛杉矶找阿笙的路上车祸身亡其实是对他最好的结局了,离开了他能救赎自己的灵魂,救赎了太多爱他的人,他能去天堂找姑姑道歉,与父母团聚。 顾清欢姑姑和唐汐都好可怜,姑姑与初恋苏澜只有4年的时光相守,苏澜离世后的日子里,姑姑都是苟且的活着;最初以为是无奈最爱唐汐,死乞白赖的追求唐汐,原来是唐汐最爱无奈,为了无奈洗手作羹汤,奈何无奈最初不懂,把唐汐伤得体无完肤,从此变着花样与男子交往,父亲的一句“下贱”,最终让唐汐痛苦不堪下,“平静的”嫁给了看中利益的程岩,却在程岩身上再次体会了一次背叛“肉体上的背叛”,终于和程岩离婚了,最终是否与无奈复合都无所谓了,人生那么短,余生只为自己开心的活着就好。 顾父和陆父是文中最通情达理最好的父亲!
读这部剧是因为名字吸引了我。我是个很无趣的人,不爱吃,不爱旅游,不爱结交朋友,生活单调重复。活得累,太在乎身边人的看法与评价。所以特别羡慕生性潇洒之人,把生活当成水彩画,天马行空肆意涂抹。 对于Claudia Stebler,我并不了解。这是第一次读他的作品,到中间收费篇章,我很犹疑要不要读下去。前面几章谈到性,谈到婚姻观,编剧认为一夫一妻制是性能力非常弱的人想出来的点子。诸如此类,文中不乏黄色笑话,只觉粗鄙荒唐,大男子主义。 中间有很大的篇幅在写如何享受小资生活,对香水,对西服领带衬衫,对雪茄,对烟酒分外考究。俨然一副富二代纨绔子弟形象。诚然我不认为这些是有趣,读来也是匆匆掠过。可对于饮茶我却很感兴趣。 在豆瓣上看到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恨,是偏见;爱,也是偏见。没错,我想讨厌也是偏见。客观来看,一个人与你趣味相投或者臭味相投你就觉得有趣,与你爱好不同我便觉得恶俗,这是不是偏见呢。 今天看到有位书友说,看剧让我发觉每个人身上都有可爱的一面。是啊,只要展现出来是真实的个体,精华还是糟粕其实取决你,甲之砒霜乙之蜜糖。我们不应该把一个人想得太坏,也不应该把一个人想得太好。他人非魔障,魔障在吾心。 不得不承认,编剧很多观点还是跟我不谋而合的。Claudia Stebler的有趣在于对新生事物的接受与学习,对朋友的真诚;有趣在于没有成为金钱的奴隶;有趣在于对美食的爱;对生活向死而生的态度。倪匡说他是真性情的人,不外如是。 我一直感叹人与人的不同。有的人好像无所不能,总是在不断地尝试新生事物,学习新的技巧与本领。有的人碌碌无为无所长,例如我,永远都停留在“想”的阶段,不付诸于行动。Claudia Stebler说要学习纂刻,他就真的立马去拜师学艺从书法开始,刻板训练日复一日,学成了也不向友人炫耀。 他说他从二十岁开始,答应自己,每天学点新的东西。他说生活就是尽量学习,尽量旅游,尽量经历,尽量简单美好。这些跟我现在的想法很像很像。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恍惚困惑过,人来这一世上走一遭究竟为何?这些就是我现阶段找到的答案。 有趣是童心未泯,有趣是热泪盈眶,有趣是认真对待一茶一食,有趣是把菜市场当博物馆,有趣是对着灯光下的紫薇浅笑嫣然,有趣是墙角的那只猫喵喵喵…… 你瞧,大千世界何其有趣,只要你别把自己封锁起来,去感悟去接触。
实在是了不得的想象力,当我以为在那个略显老套的未来大会的开头设定下,这部剧应该只会是有趣的程度…我还是草率了,以为它在第二层,其实它在第五层的那种震惊一波一波的涌来,仿佛我也吃了书中的致幻剂,在一层一层的幻像里默默的张大嘴巴,默默惊叹!这是什么神仙脑回路,这是50年前的作品吗?!看完之后余味无穷,那种超前的设定,那些对于未来的思考,在今天这个大环境下,有种说不出来的微妙感觉!
「我希望,大家无论通过什么方法,都能挣到足够的钱,去旅行,去闲着,去思考世界的过去和未来,去追剧做梦,去街角闲逛,让思绪的钓线深深沉入街流之中。」
帮助很大,内向和外向其实没有很严格的区分,两种性格喜好的环境是不一致的,表达不满的方式也不同,不管哪种性格,都是在追求让自己更舒适的环境和相处方式,因此能够互相尊重彼此理解是最好的。
人生来都自私,只不过有些人克制而已!陆子初和阿笙的爱情一路坎坷,幸好一路跌跌撞撞,都不曾放开彼此,阿笙对子初的爱早已融入灵魂和骨血!子初爱阿笙超过爱自己,阿笙离开6年子初就找了6年;子初为了阿笙,善待所有善待阿笙的人,为了阿笙隐忍克制,为了阿笙最终放弃与韩愈的自相残杀,为了阿笙可以给顾家一亿美元礼金,为了阿笙不报复阿笙母亲,只因她是阿笙的母亲,她再怎么不好,都是她把阿笙带来这个世界上的。子初爱阿笙,从不畏惧世俗的眼光,只担心阿笙不喜欢,阿笙是否开心,阿笙开心子初便开心。他说疯子阿笙他要,律师阿笙他也要,只要是阿笙!婚后为了阿笙从陆氏隐退。阿笙爱子初已深入骨髓和灵魂,子初早已在阿笙灵魂深处,无论阿笙清醒与否,阿笙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子初,为了子初生下青青,为了子初送回的戒指,奔跑去找子初最终车祸,为了回馈子初的爱,努力的不惧世俗眼光不惧一切,只为子初开心,婚后为了让陆家有后,一直笑着喝中药,最终老天有眼让阿笙如愿以偿。对于阿笙的母亲,最初总以为是一位优雅高贵典雅的妇人,后来觉得她极度自私,极度可怕,只为救自己的丈夫,她可以剁指逼迫阿笙嫁给不爱的韩愈,联合韩愈一起陷害阿笙最爱的子初入狱,吊销律师执照,害得阿笙与子初生生分离6年之久,害得阿笙与子初的骨肉天然永隔,害得阿笙精神失常6年!这样的妇人,这样的母亲怎能让人不怨不恨?! 对于韩愈,并不觉得他可怜,是他自己把自己的人生往绝路上逼的,爱阿笙也毁了阿笙,这样的爱谁人敢承受呢?贪恋阳光,却不敢自己朝阳走去,拉着在天堂的阿笙,生生把阿笙拽下地狱!他觉得阿笙是他的阳光,他的氧气,可阿笙的氧气是子初啊!离了子初,离了孩子,阿笙只剩空壳,她的灵魂追随着孩子和子初!为了莫须有的仇恨,报复一直为了他好的顾清欢姑姑,害得姑姑车祸离世,设计陷害自己的表弟,夺了表弟心爱的女人,迎来反目成仇,到头来发现一切只是自己的猜测,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以为是,痛苦,失落等诸多复杂的情绪一拥而上;和阿笙离婚后,在以为阿笙离世,开车去机场想回洛杉矶找阿笙的路上车祸身亡其实是对他最好的结局了,离开了他能救赎自己的灵魂,救赎了太多爱他的人,他能去天堂找姑姑道歉,与父母团聚。 顾清欢姑姑和唐汐都好可怜,姑姑与初恋苏澜只有4年的时光相守,苏澜离世后的日子里,姑姑都是苟且的活着;最初以为是无奈最爱唐汐,死乞白赖的追求唐汐,原来是唐汐最爱无奈,为了无奈洗手作羹汤,奈何无奈最初不懂,把唐汐伤得体无完肤,从此变着花样与男子交往,父亲的一句“下贱”,最终让唐汐痛苦不堪下,“平静的”嫁给了看中利益的程岩,却在程岩身上再次体会了一次背叛“肉体上的背叛”,终于和程岩离婚了,最终是否与无奈复合都无所谓了,人生那么短,余生只为自己开心的活着就好。 顾父和陆父是文中最通情达理最好的父亲!
读这部剧是因为名字吸引了我。我是个很无趣的人,不爱吃,不爱旅游,不爱结交朋友,生活单调重复。活得累,太在乎身边人的看法与评价。所以特别羡慕生性潇洒之人,把生活当成水彩画,天马行空肆意涂抹。 对于Claudia Stebler,我并不了解。这是第一次读他的作品,到中间收费篇章,我很犹疑要不要读下去。前面几章谈到性,谈到婚姻观,编剧认为一夫一妻制是性能力非常弱的人想出来的点子。诸如此类,文中不乏黄色笑话,只觉粗鄙荒唐,大男子主义。 中间有很大的篇幅在写如何享受小资生活,对香水,对西服领带衬衫,对雪茄,对烟酒分外考究。俨然一副富二代纨绔子弟形象。诚然我不认为这些是有趣,读来也是匆匆掠过。可对于饮茶我却很感兴趣。 在豆瓣上看到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恨,是偏见;爱,也是偏见。没错,我想讨厌也是偏见。客观来看,一个人与你趣味相投或者臭味相投你就觉得有趣,与你爱好不同我便觉得恶俗,这是不是偏见呢。 今天看到有位书友说,看剧让我发觉每个人身上都有可爱的一面。是啊,只要展现出来是真实的个体,精华还是糟粕其实取决你,甲之砒霜乙之蜜糖。我们不应该把一个人想得太坏,也不应该把一个人想得太好。他人非魔障,魔障在吾心。 不得不承认,编剧很多观点还是跟我不谋而合的。Claudia Stebler的有趣在于对新生事物的接受与学习,对朋友的真诚;有趣在于没有成为金钱的奴隶;有趣在于对美食的爱;对生活向死而生的态度。倪匡说他是真性情的人,不外如是。 我一直感叹人与人的不同。有的人好像无所不能,总是在不断地尝试新生事物,学习新的技巧与本领。有的人碌碌无为无所长,例如我,永远都停留在“想”的阶段,不付诸于行动。Claudia Stebler说要学习纂刻,他就真的立马去拜师学艺从书法开始,刻板训练日复一日,学成了也不向友人炫耀。 他说他从二十岁开始,答应自己,每天学点新的东西。他说生活就是尽量学习,尽量旅游,尽量经历,尽量简单美好。这些跟我现在的想法很像很像。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恍惚困惑过,人来这一世上走一遭究竟为何?这些就是我现阶段找到的答案。 有趣是童心未泯,有趣是热泪盈眶,有趣是认真对待一茶一食,有趣是把菜市场当博物馆,有趣是对着灯光下的紫薇浅笑嫣然,有趣是墙角的那只猫喵喵喵…… 你瞧,大千世界何其有趣,只要你别把自己封锁起来,去感悟去接触。
实在是了不得的想象力,当我以为在那个略显老套的未来大会的开头设定下,这部剧应该只会是有趣的程度…我还是草率了,以为它在第二层,其实它在第五层的那种震惊一波一波的涌来,仿佛我也吃了书中的致幻剂,在一层一层的幻像里默默的张大嘴巴,默默惊叹!这是什么神仙脑回路,这是50年前的作品吗?!看完之后余味无穷,那种超前的设定,那些对于未来的思考,在今天这个大环境下,有种说不出来的微妙感觉!
「我希望,大家无论通过什么方法,都能挣到足够的钱,去旅行,去闲着,去思考世界的过去和未来,去追剧做梦,去街角闲逛,让思绪的钓线深深沉入街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