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trong,Aubrey Adams,Mick Blue,Dana DeArmond,James Deen,瑞贝卡·琳娜蕾丝
《Bore My Asshole》,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6年上映。
观看感比较差,但还是坚持看完了。书的内容并不连贯,很多时候都没有交代清楚故事的背景,需要读者边读边猜。
emmm,第一次读格林的书,但是看不太懂,故事摆在那,但内核完全没共鸣到,只能感慨一声自己境界不够啊
很喜欢里面的用复杂疑问句提问的方式,确实能加深人与人的了解,很有意思,也很实用
贝叶斯理论博大精深,提供了一套在多个学科领域通用的解释模型,无论是计算机算法、婴儿的学习、甚至是道德哲学都可以用贝叶斯理论去描述或计算。编剧让我认识到人类的许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想法背后都隐藏着贝叶斯计算,这种能力使得我们可以利用偏见,从小样本学习,也能根据不同的情况去修改自己的策略。在探索的过程中,由于真实世界过于复杂,我们只能运用复杂性较低的模型去预测或解释,编剧反复强调“所有模型都是错的,但是不同模型有不同的适用范围”,这样我们就不至于什么也做不了。编剧是数学专业出身,但是对于心理学、认识论、计算机算法、道德哲学都有很多探索,他介绍的用深度学习识别猫🐱的过程让我很感兴趣,他说猫的特征或许就是在高维向量中的一个点,而我们却不清楚这个点具体是什么样的,所以,或许在更本质的层面上不同学科有一个通用的解释方式
直至把书看完才体会到“每个人的成长都是疯狂的,有些人还顺便逼疯了全世界”这句话真正的涵义。 这个把世界逼疯的人是谁呢?弗兰克:十五岁骗取父亲3500美元后离家,随后靠着行骗更是人生开挂,伪造支票、假扮飞行员、医生、律师、大学教授,在 26 个国家肆无忌惮地招摇撞骗,非法骗取了近 250 万美元,成为 FBI 和多国警方全球通缉的对象。 作为一名读者,看到弗兰克这一连串传奇经历,精彩之余也多了一份敬佩感概。这得有多么强大的大脑,这是只属于他的天赋,也是弗兰克疯狂的年少青春。即使把天赋用错了地方,我也忍不住夸赞一句真好! 如果仔细弗兰克剖析这个人物,会发现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首先弗兰克会选择离家出走除了天性的不羁外,与不完整的家庭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后期回忆录提到,虽然白天他可以骗过全世界,数不尽的财富信手拈来,但是黑夜里却会常常孤独的难以入眠。因为,比起钱来更重要的是,有家庭、妻子、孩子陪在你身边,这才是真正地让人感到欣慰,满足和温暖的地方。 其二,为什么弗兰克能屡屡成功,除了手段高明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明目张胆更甚于诈骗,光明正大更甚于小心谨慎。”他那种镇定自若的态度,相比仿真度极高的支票更能蒙混人心。镇定自若的背后,是因为他有一颗善于察言观色的内心,有着临危不变的强大内心。这位将诈骗犯这份职业演绎到极致的人,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其三,为爱情金盆洗手。回忆录中他这样描述自己的妻子,“今天,我只爱一个女人,就是跟我在一起超过二十五年的妻子,也是我三个优秀儿子的母亲。”她带他走向正道、不嫌弃他有着怎样的经历、并给了他三个可爱的儿子。颠簸生活的最后,最终以平淡落终。年轻疯狂放肆,年老真实平淡。这大概也是我们都羡慕的吧!
清晰分析一个的人性的行为。行为的背后是动机,动机愿于目的,目的的基于性格,性格愿于童年与经历。如何一种看似不能理解的行为背后都有其合理的原因。
读完更深的意识到John Strong是个对工作和事业很有要求的人,虽然经常看到他因为深夜买醉上热搜,身边的人也经常吐槽他嗜酒,但他的舞台表现和对自己工作的要求都是与被过度放大的酒鬼截然不同的,很专业。字里行间能看到他的总结和反思
观看感比较差,但还是坚持看完了。书的内容并不连贯,很多时候都没有交代清楚故事的背景,需要读者边读边猜。
emmm,第一次读格林的书,但是看不太懂,故事摆在那,但内核完全没共鸣到,只能感慨一声自己境界不够啊
很喜欢里面的用复杂疑问句提问的方式,确实能加深人与人的了解,很有意思,也很实用
贝叶斯理论博大精深,提供了一套在多个学科领域通用的解释模型,无论是计算机算法、婴儿的学习、甚至是道德哲学都可以用贝叶斯理论去描述或计算。编剧让我认识到人类的许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想法背后都隐藏着贝叶斯计算,这种能力使得我们可以利用偏见,从小样本学习,也能根据不同的情况去修改自己的策略。在探索的过程中,由于真实世界过于复杂,我们只能运用复杂性较低的模型去预测或解释,编剧反复强调“所有模型都是错的,但是不同模型有不同的适用范围”,这样我们就不至于什么也做不了。编剧是数学专业出身,但是对于心理学、认识论、计算机算法、道德哲学都有很多探索,他介绍的用深度学习识别猫🐱的过程让我很感兴趣,他说猫的特征或许就是在高维向量中的一个点,而我们却不清楚这个点具体是什么样的,所以,或许在更本质的层面上不同学科有一个通用的解释方式
直至把书看完才体会到“每个人的成长都是疯狂的,有些人还顺便逼疯了全世界”这句话真正的涵义。 这个把世界逼疯的人是谁呢?弗兰克:十五岁骗取父亲3500美元后离家,随后靠着行骗更是人生开挂,伪造支票、假扮飞行员、医生、律师、大学教授,在 26 个国家肆无忌惮地招摇撞骗,非法骗取了近 250 万美元,成为 FBI 和多国警方全球通缉的对象。 作为一名读者,看到弗兰克这一连串传奇经历,精彩之余也多了一份敬佩感概。这得有多么强大的大脑,这是只属于他的天赋,也是弗兰克疯狂的年少青春。即使把天赋用错了地方,我也忍不住夸赞一句真好! 如果仔细弗兰克剖析这个人物,会发现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首先弗兰克会选择离家出走除了天性的不羁外,与不完整的家庭也有很重要的关系。后期回忆录提到,虽然白天他可以骗过全世界,数不尽的财富信手拈来,但是黑夜里却会常常孤独的难以入眠。因为,比起钱来更重要的是,有家庭、妻子、孩子陪在你身边,这才是真正地让人感到欣慰,满足和温暖的地方。 其二,为什么弗兰克能屡屡成功,除了手段高明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明目张胆更甚于诈骗,光明正大更甚于小心谨慎。”他那种镇定自若的态度,相比仿真度极高的支票更能蒙混人心。镇定自若的背后,是因为他有一颗善于察言观色的内心,有着临危不变的强大内心。这位将诈骗犯这份职业演绎到极致的人,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其三,为爱情金盆洗手。回忆录中他这样描述自己的妻子,“今天,我只爱一个女人,就是跟我在一起超过二十五年的妻子,也是我三个优秀儿子的母亲。”她带他走向正道、不嫌弃他有着怎样的经历、并给了他三个可爱的儿子。颠簸生活的最后,最终以平淡落终。年轻疯狂放肆,年老真实平淡。这大概也是我们都羡慕的吧!
清晰分析一个的人性的行为。行为的背后是动机,动机愿于目的,目的的基于性格,性格愿于童年与经历。如何一种看似不能理解的行为背后都有其合理的原因。
读完更深的意识到John Strong是个对工作和事业很有要求的人,虽然经常看到他因为深夜买醉上热搜,身边的人也经常吐槽他嗜酒,但他的舞台表现和对自己工作的要求都是与被过度放大的酒鬼截然不同的,很专业。字里行间能看到他的总结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