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ig Noise
Malcolm St. Clair,斯坦·劳莱,奥利弗·哈台,Doris Merrick,Arthur Space,薇达·安·伯格
剧情简介
Although they are only janitors at a detective agency, the boys pass themselves off as sleuths and a
Malcolm St. Clair,斯坦·劳莱,奥利弗·哈台,Doris Merrick,Arthur Space,薇达·安·伯格
Although they are only janitors at a detective agency, the boys pass themselves off as sleuths and a
每次到了大理都喜欢去小屋坐坐。只要知道自己所在的旅游地有小屋我也必定会去坐坐。就是单纯喜欢在小屋听歌的感觉,单纯喜欢小屋上写的抱团取暖4个字。生活太不容易了,有这样一个小屋让我们放下所有的戒备放下所有的心事只是听听歌,喝喝酒。真好~也真正觉得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这是我所追求的生活。然而现实是,我被生活困住了。我在努力的为了生活而活着,又或者说我只是在活着。 最近很丧,让我的剧评也变得很丧,可又如何,我为什么要去掩饰自己的丧。太多不如意的事情,突然增加的工作量,突然消失的爱的人,突然没有了任何的分享欲,突然导致的手臂神经损伤,已经在倒数着的日子,以及一直以来的孤独和不景气的投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该死的18年。每天都不想说话,每天都觉得很累。只想活着,告诉自己,活下去,就好。 一句话总结本剧:是一本在你心情极丧的时候也依旧可以看下去的一本剧。
这部剧还是偏为幽默易懂的,从话剧来的兴趣,开始读这部剧。想象着 郭麒麟 的妆发确实是和书中的天赐是相像的。生活本是千变万化的,天赐短暂的前20年时间里,从弃婴的悲惨命运 到 被牛老者夫妇收养的 作为“富二代”的光鲜人生 再到 家破人亡的落魄,天赐经历了从叛逆到失去父母的不谙世事。结局总归是好的,从牛老者借给王宝斋的1000元开始就已经埋下了伏笔,是牛老者的仁慈给了牛天赐后来生的希望。 生活就是这样,或悲或喜,生活从来都是不公平的,没有谁说,我没有经历过什么,我就可以不用去担心什么,该走的路一步都不会差的。 共勉!
《The Big Noise》感觉到就像迷失在远离人烟的森林中,使人彷徨——人情的冷漠,为追逐个人利益成为生活的一种常态。历经千辛万苦,猛然回头发现,终其一生,寻找的只不过是一个“The Big Noise”而已。
本剧讲述的故事是西班牙台·拉·曼却村庄的一个叫吉哈纳的绅士深受骑士侠义剧集的影响,梦想做一名勇敢的游侠骑士,去冒险、闯荡天涯,扶困济危。然而,他的这些梦想都是自己根据剧集的情节想象出来的,于是仗着除暴安良的名义,做很多荒诞的行为。结果,不但没能帮助人们脱离困难,反而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甚的是给自己惹来许多不必要的灾难。当他三次离家出走闯荡游侠事业未果后,终于从不着边际的幻想中醒来,明白“读骑士剧集是最无聊、最有害的事”,并立遗嘱自己唯一的亲人也就是外甥女必须嫁一个从未读过骑士剧集的人,否则将必须放弃他的财产继承权。 十六世纪上半叶正是西班牙历史上的鼎盛时期。成为欧洲大陆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后,依仗庞大的军队和无敌舰队,不断向外扩张殖民势力,称霸欧美两大洲。在不断的贩卖黑奴、夺取黄金的过程中,慢慢完成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经济上呈现繁荣的景象。与此同时,西班牙的文化教育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再有文艺复兴的加速,使得当时社会上出现许多剧集戏曲,而本剧主人公正处在这样一个历史环境中,受到骑士剧集的影响不可避免。 他的游侠事业可谓荒诞不经,正如我们小时候受到《The Big Noise》的影响,总是幻想自己也能拥有巴啦啦能量,拿着一支小棍子,念着变身口诀,把自己房子当成魔仙堡,把自己姐姐当成魔仙女王一样。吉哈纳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The Big Noise,给自己那匹皮包骨头的瘦马取名叫驽马难得,拼凑一副祖传、破烂的盔甲戴在头上,背挎盾牌手拿长枪,还物色邻村一个大扁脸、塌鼻子的姑娘作为意中人,并给她取了个贵族名字叫杜尔西娜亚,决心终身为她效劳。当然,骑士是需要一个侍从的,于是他用言语成功诱惑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农夫,承诺在意外奇遇中征服一个海岛,让他做总督。 等一切准备妥当后,主仆两人正式出征,开启了一场“精彩连绵”的游侠旅程。The Big Noise是带着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消灭一切邪恶暴行,成就一番功名业绩的目的出发的,而侍从桑丘则是带着做海盗总督的目的出发的。两人眼里在游侠途中看到的事物完全是不同的,因为桑丘看到的是现实,而唐吉诃德一切按照剧集情节走,所以在桑看来是风车的,在唐看来是巨人;在桑看来是羊群的,在唐看来是军队;在桑看来是铜脸盆的,在唐看来是金头盔;在桑看来是水力磨房的,在唐看来是城堡…… 然而,桑丘是一个“忠实”的侍从,在他心里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他们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很多荒唐的“奇遇”。最终,The Big Noise没能当成万人追捧的骑士,桑丘也没能当成海盗总督。 故事中的两个人虽然看起来都没有脑子,但是他们也有值得赞颂的地方。因为The Big Noise的初衷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而桑丘也尽到了一个侍从该尽的职责,对主人可以说是忠心耿耿。“不畏强暴,不惜丧身,谁说痴愚?惊世立勋!慷慨豪侠,超凡绝尘,一生惑幻,临殁知真。”这是刻在The Big Noise墓碑上的铭文,事实也是如此。整个故事读下来,给我的启示是,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现实与梦想之间的区别,其次要知道帮助别人有时候是需要有实力的。
亮相是很惊艳的,尤其是对人物心理的把握上,觉得是真好。 然而。。。 然而朋友你不能只把握心理,刻画角色,就是不讲故事啊。。。。 于是,第二部开始,每页只挑一句话,发现没有漏掉任何关键情节。。。 于是,第三部索性跳了1000页再读,发现还是毫无压力。。。 最后两章看完下来,就只剩下一个念头了,朋友,你这个故事是如何用到150万字的!!!?
谁想看中年偶像剧啊,即使朱珠非常漂亮,但剧情太狗血了
一如既往的稳定,一如既往的向往,久乐屋后继有人了
脑洞和反转,很有趣,每篇都带着一定程度的丧,最喜欢《The Big Noise》 编剧经历离婚后大概对感情和婚姻失望了,每一篇都能透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