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克·施隆多夫,娜塔莎·理查德森,费·唐纳薇,艾丹·奎因,伊丽莎白·麦戈文,Victoria Tennant
在不太遥远的未来,信奉原教旨主义的军人统治着美国。他们严格奉行清教主义,把国名改为吉利德共和国。凯特和丈夫卢克外逃时凯特被抓住,卢克被打死,他们的女婴吉尔也被夺走了。此时,吉利德共和国因环境污染,能生
油腻男张瀚女赵丽颖
我觉得讲的挺好的,新媒体的套路总结,非常适合我们这种从事又没有方法的人。编剧从选题到标题到结构以及金句都非常清晰的讲明,里面的举例都很赞,希望后期能好好消化,多运用于实践中。
内容写的太冗长了,和之前的书相比,无论情节还是篇幅,大不如前
女仆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 >> 梦醒夜半,不可睁目,慢慢坐起回忆静伏入睡,梦复续之。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 人生的车途上,母亲是加油站。 >> 生活的一种——答友人书 院再小也要栽柳,柳必垂。晓起推窗,如见仙人曳裙侍立;月升中天,又似仙人临镜梳发。蓬屋常伴仙人,不以门前未留小车辙印而憾。能明灭萤火,能观风行。三月生绒花,数朵过墙头,好静收过路女儿争捉之笑。 吃酒只备小盅,小盅浅醉,能推开人事、生计、狗咬、索账之恼。能行乐,吟东坡“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以残墙补远山,以水盆盛太阳,敲之熟铜声。能嘿嘿笑,笑到无声时已袒胸睡卧柳下。小儿知趣,待半小时后以唾液蘸其双乳,凉透心臆即醒,自不误了上班。 出游踏无名山水,省却门票,不看人亦不被人看。脚往哪儿,路往哪儿,喜瞧峋岩钩心斗角,倾听风前鸟叫声硬。云在山头,登上山头云却更远了,遂吸清新空气,意尽而归。归来自有文章作,不会与他人同,既可再次意游,又可赚几个稿费,补回那一双龙须草鞋钱。 读闲杂书,不必规矩,坐也可,站也可,卧也可。偶向墙根,水蚀斑驳,瞥一点而逮形象,即与书中人、物合,愈看愈肖。或听室外黄鹂,莺莺恰恰,能辨鸟语。 与人交,淡,淡至无味,而观知极味人。可邀来者游华山“朽朽桥头”,敢亡命过之将“××到此一游”书于桥那边崖上者,不可近交。不爱惜自己性命焉能爱人?可暗示一女子寄求爱信,立即复函意欲去偷鸡摸狗者不交。接信不复冷若冰霜者亦不交,心没同情岂有真心?门前冷落,恰好,能植竹看风行,能养菊赏瘦,能识雀爪纹。七月长夏睡翻身觉,醒来能知“知了”声了之时。 养生不养猫,猫狐媚。不养蛐蛐儿,蛐蛐儿斗殴残忍。可养蜘蛛,清晨见一丝斜挂檐前不必挑,明日便有纵横交错,复明日则网精美如妇人发罩。出门望天,天有经纬而自检行为,朝露落雨后出日,银珠满缀,齐放光芒,一个太阳生无数太阳。墙角有旧网亦不必扫,让灰尘蒙落,日久绳粗,如老树盘根,可作立体壁画,读传统,读现代,常读常新。 要日记,就记梦。梦醒夜半,不可睁目,慢慢坐起回忆静伏入睡,梦复续之。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出门挂锁,锁宜旧,旧锁能避蟊贼破损门;屋中箱柜可在锁孔插上钥匙,贼来能保全箱柜完好。 >> 要吃饭和熟人吃着香,爱吃的多吃,不爱吃的少吃,可以打嗝儿,可以放屁,可以说趣话骂娘,和生人能这样吗?和领导能这样吗?知道的能原谅我是懒散惯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人家不恭,为吃一顿饭惹出许多事情来,这就犯不着了。 >> 口讷 >> 坐小饭馆,一壶酒,两个人,三碗饭,四盘菜,五六十分钟吃一顿! >> 孱弱的生命 >> 踽踽地走 >> 一年后这位作家又播出了新作,在书中的某一页上我读到了“圣贤庸行,大人小心”八个字,我终于明白了,尘世并不会轻易让一个人孤独的,群居需要一种平衡,嫉妒而引发的诽谤、扼杀、羞辱、打击和迫害,你若不再脱颖,你将平凡;你若继续走,走,终于使众生无法赶超了,众生就会向你欢呼和崇拜,尊你是神圣。神圣是真正的孤独。 走向孤独的人难以接受怜悯和同情。 ◆ 第一章 人生因孤独而丰盛 >> 梦醒夜半,不可睁目,慢慢坐起回忆静伏入睡,梦复续之。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 我不是个好儿子 >> 人生的车途上,母亲是加油站。 ◆ 生活的一种 >> 生活的一种——答友人书 院再小也要栽柳,柳必垂。晓
故事源于一次打架,确切的说,是马丁从一群流氓手中解救了一个叫阿瑟的男人,出于感谢,马丁被阿瑟邀请去家里吃饭,从而见到了阿瑟的姐姐罗丝。不同于马丁见到过的任何一个女人,罗丝美丽不凡、清新脱俗,是气质高雅的女神!是落入凡尘的天仙!无论是从出身、气质还是生活阶层来看,马丁相比罗丝就像泥塘里的鸭子见到了白天鹅那般,自惭形秽却又极度向往。 罗丝出生在典型资产阶级家庭,家风优越,教育良好。而马丁是一个水手,混迹于底层社会,生活在肮脏的环境,接触的都是粗俗的人,两者的条件天差地别。然而马丁并非一无是处,他有男人味,一身肌肉,具有野性的力量和充沛的精力,加上他看罗丝时那火热的而忘我的目光,也拨动了罗丝的心弦,即使马丁的粗俗让她鄙夷,却总有一种隐型的力量在牵引着她的心。 出于对罗丝的无限向往,马丁急于想改变自己,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学识,不停的学习,努力追剧创作,只为了能配得上心目中的女神,而罗丝也产生了一种改造马丁的愿望,帮助马丁学习语法,探讨对事物的看法,随着马丁越变越好,罗丝也越来越离不开他,对马丁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然而阶层的鸿沟,父母的反对,以及社会的观念,让罗丝无法不顾一切去和马丁在一起。 随着马丁的不断成长,他离原来的圈子越来越远,甚至罗丝所处的资产阶级阶层在他眼里也越来越庸俗而低级,他们遵照着狭隘无聊的准则来安排生活,就像合群的动物聚居在一起,根据主流的准则依葫芦画瓢的生活,他们被那些幼稚的准则束缚住了,没有自己的想法和个性,只有正统思想和主流价值观。就拿罗丝来说,她遵从权威,她说:因为他们是美国最出色的批评家,所以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她想:马丁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呀,竟然可能是他对,难道所有有教养的人全错了吗?她还说:你难道自以为比所有的音乐鉴赏家都高明不成?马丁则相反: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就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去迎合世人,他人的看法与我无关。面对自己的爱情,同世人的看法一样,罗丝认为马丁没有正经工作,没有地位,也得不到他人的认可,所以不能和他结婚。但当马丁成为当红作家,世人对他争相讨好的时候,罗丝也反过来找他,成了那些见风使舵的人中的一员。 经历了数不清的缺衣少食的日子,度过了无数个睡眠不足的夜晚,马丁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随之而来的生活讽刺不已。默默无闻时,世人嗤之以鼻;功成名就时,所有人趋之若鹜。当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问题是,成名前的马丁和成名后的马丁没有任何区别,没有变的更优秀,没有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作品在成名前都已经完成了,没有改动半个字。区别是他和他的作品原来无人问津,后来却成了香饽饽。这就是名利的能量,是社会的法则,也是人性的本质。 通过最后一次和罗丝的会面,马丁明白过来,自己没有真正爱过罗丝。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马丁对罗丝的期待正如他对世界的期待吧,罗丝当初残忍离开,后来又投怀送抱让他心如死灰,马丁发现这个世界也已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伏尔泰说:“我们一旦到达目的地,就将远离这个世界,此时这个世界正如我们发现的那样,是愚蠢而邪恶的”。马丁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者就是出于这种心态吧,这是他的选择,至于对错则见仁见智了。我认为,马丁伊登是艰苦奋斗成功的积极典型,对爱情执着,真实有个性,具有挑战和批判精神,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但他不是没有缺点,他太过个人主义,崇尚已经过时的尼采式
油腻男张瀚女赵丽颖
我觉得讲的挺好的,新媒体的套路总结,非常适合我们这种从事又没有方法的人。编剧从选题到标题到结构以及金句都非常清晰的讲明,里面的举例都很赞,希望后期能好好消化,多运用于实践中。
内容写的太冗长了,和之前的书相比,无论情节还是篇幅,大不如前
女仆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 >> 梦醒夜半,不可睁目,慢慢坐起回忆静伏入睡,梦复续之。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 人生的车途上,母亲是加油站。 >> 生活的一种——答友人书 院再小也要栽柳,柳必垂。晓起推窗,如见仙人曳裙侍立;月升中天,又似仙人临镜梳发。蓬屋常伴仙人,不以门前未留小车辙印而憾。能明灭萤火,能观风行。三月生绒花,数朵过墙头,好静收过路女儿争捉之笑。 吃酒只备小盅,小盅浅醉,能推开人事、生计、狗咬、索账之恼。能行乐,吟东坡“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以残墙补远山,以水盆盛太阳,敲之熟铜声。能嘿嘿笑,笑到无声时已袒胸睡卧柳下。小儿知趣,待半小时后以唾液蘸其双乳,凉透心臆即醒,自不误了上班。 出游踏无名山水,省却门票,不看人亦不被人看。脚往哪儿,路往哪儿,喜瞧峋岩钩心斗角,倾听风前鸟叫声硬。云在山头,登上山头云却更远了,遂吸清新空气,意尽而归。归来自有文章作,不会与他人同,既可再次意游,又可赚几个稿费,补回那一双龙须草鞋钱。 读闲杂书,不必规矩,坐也可,站也可,卧也可。偶向墙根,水蚀斑驳,瞥一点而逮形象,即与书中人、物合,愈看愈肖。或听室外黄鹂,莺莺恰恰,能辨鸟语。 与人交,淡,淡至无味,而观知极味人。可邀来者游华山“朽朽桥头”,敢亡命过之将“××到此一游”书于桥那边崖上者,不可近交。不爱惜自己性命焉能爱人?可暗示一女子寄求爱信,立即复函意欲去偷鸡摸狗者不交。接信不复冷若冰霜者亦不交,心没同情岂有真心?门前冷落,恰好,能植竹看风行,能养菊赏瘦,能识雀爪纹。七月长夏睡翻身觉,醒来能知“知了”声了之时。 养生不养猫,猫狐媚。不养蛐蛐儿,蛐蛐儿斗殴残忍。可养蜘蛛,清晨见一丝斜挂檐前不必挑,明日便有纵横交错,复明日则网精美如妇人发罩。出门望天,天有经纬而自检行为,朝露落雨后出日,银珠满缀,齐放光芒,一个太阳生无数太阳。墙角有旧网亦不必扫,让灰尘蒙落,日久绳粗,如老树盘根,可作立体壁画,读传统,读现代,常读常新。 要日记,就记梦。梦醒夜半,不可睁目,慢慢坐起回忆静伏入睡,梦复续之。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出门挂锁,锁宜旧,旧锁能避蟊贼破损门;屋中箱柜可在锁孔插上钥匙,贼来能保全箱柜完好。 >> 要吃饭和熟人吃着香,爱吃的多吃,不爱吃的少吃,可以打嗝儿,可以放屁,可以说趣话骂娘,和生人能这样吗?和领导能这样吗?知道的能原谅我是懒散惯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人家不恭,为吃一顿饭惹出许多事情来,这就犯不着了。 >> 口讷 >> 坐小饭馆,一壶酒,两个人,三碗饭,四盘菜,五六十分钟吃一顿! >> 孱弱的生命 >> 踽踽地走 >> 一年后这位作家又播出了新作,在书中的某一页上我读到了“圣贤庸行,大人小心”八个字,我终于明白了,尘世并不会轻易让一个人孤独的,群居需要一种平衡,嫉妒而引发的诽谤、扼杀、羞辱、打击和迫害,你若不再脱颖,你将平凡;你若继续走,走,终于使众生无法赶超了,众生就会向你欢呼和崇拜,尊你是神圣。神圣是真正的孤独。 走向孤独的人难以接受怜悯和同情。 ◆ 第一章 人生因孤独而丰盛 >> 梦醒夜半,不可睁目,慢慢坐起回忆静伏入睡,梦复续之。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 我不是个好儿子 >> 人生的车途上,母亲是加油站。 ◆ 生活的一种 >> 生活的一种——答友人书 院再小也要栽柳,柳必垂。晓
故事源于一次打架,确切的说,是马丁从一群流氓手中解救了一个叫阿瑟的男人,出于感谢,马丁被阿瑟邀请去家里吃饭,从而见到了阿瑟的姐姐罗丝。不同于马丁见到过的任何一个女人,罗丝美丽不凡、清新脱俗,是气质高雅的女神!是落入凡尘的天仙!无论是从出身、气质还是生活阶层来看,马丁相比罗丝就像泥塘里的鸭子见到了白天鹅那般,自惭形秽却又极度向往。 罗丝出生在典型资产阶级家庭,家风优越,教育良好。而马丁是一个水手,混迹于底层社会,生活在肮脏的环境,接触的都是粗俗的人,两者的条件天差地别。然而马丁并非一无是处,他有男人味,一身肌肉,具有野性的力量和充沛的精力,加上他看罗丝时那火热的而忘我的目光,也拨动了罗丝的心弦,即使马丁的粗俗让她鄙夷,却总有一种隐型的力量在牵引着她的心。 出于对罗丝的无限向往,马丁急于想改变自己,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学识,不停的学习,努力追剧创作,只为了能配得上心目中的女神,而罗丝也产生了一种改造马丁的愿望,帮助马丁学习语法,探讨对事物的看法,随着马丁越变越好,罗丝也越来越离不开他,对马丁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然而阶层的鸿沟,父母的反对,以及社会的观念,让罗丝无法不顾一切去和马丁在一起。 随着马丁的不断成长,他离原来的圈子越来越远,甚至罗丝所处的资产阶级阶层在他眼里也越来越庸俗而低级,他们遵照着狭隘无聊的准则来安排生活,就像合群的动物聚居在一起,根据主流的准则依葫芦画瓢的生活,他们被那些幼稚的准则束缚住了,没有自己的想法和个性,只有正统思想和主流价值观。就拿罗丝来说,她遵从权威,她说:因为他们是美国最出色的批评家,所以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她想:马丁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呀,竟然可能是他对,难道所有有教养的人全错了吗?她还说:你难道自以为比所有的音乐鉴赏家都高明不成?马丁则相反: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就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去迎合世人,他人的看法与我无关。面对自己的爱情,同世人的看法一样,罗丝认为马丁没有正经工作,没有地位,也得不到他人的认可,所以不能和他结婚。但当马丁成为当红作家,世人对他争相讨好的时候,罗丝也反过来找他,成了那些见风使舵的人中的一员。 经历了数不清的缺衣少食的日子,度过了无数个睡眠不足的夜晚,马丁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随之而来的生活讽刺不已。默默无闻时,世人嗤之以鼻;功成名就时,所有人趋之若鹜。当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问题是,成名前的马丁和成名后的马丁没有任何区别,没有变的更优秀,没有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作品在成名前都已经完成了,没有改动半个字。区别是他和他的作品原来无人问津,后来却成了香饽饽。这就是名利的能量,是社会的法则,也是人性的本质。 通过最后一次和罗丝的会面,马丁明白过来,自己没有真正爱过罗丝。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马丁对罗丝的期待正如他对世界的期待吧,罗丝当初残忍离开,后来又投怀送抱让他心如死灰,马丁发现这个世界也已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伏尔泰说:“我们一旦到达目的地,就将远离这个世界,此时这个世界正如我们发现的那样,是愚蠢而邪恶的”。马丁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者就是出于这种心态吧,这是他的选择,至于对错则见仁见智了。我认为,马丁伊登是艰苦奋斗成功的积极典型,对爱情执着,真实有个性,具有挑战和批判精神,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但他不是没有缺点,他太过个人主义,崇尚已经过时的尼采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