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写了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也就是二少爷,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无论是在众人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选择种植粮食还是他知道自己父亲让哥哥在边境上修筑东西的用意……说他是傻子,但是,有时候一些行为似乎又让人觉得他似乎并不是一个傻子,而是一位正常人,而且是很聪明的人。他是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是自己家族兴衰的经历者……
里面描写的方面很多很多,对于名利权位的追求,对于原始欲望的放纵,对于家庭关系的剖解……
Dans un miroir,也许我们就如尘埃,起起落落,落落起起,都只是浩瀚宇宙中的渺小尘埃一般的存在。所以,我们也许应该平平淡淡地接受自己的普通,接受自己的平凡,努力善良地活着。
主要写了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也就是二少爷,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无论是在众人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选择种植粮食还是他知道自己父亲让哥哥在边境上修筑东西的用意……说他是傻子,但是,有时候一些行为似乎又让人觉得他似乎并不是一个傻子,而是一位正常人,而且是很聪明的人。他是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是自己家族兴衰的经历者…… 里面描写的方面很多很多,对于名利权位的追求,对于原始欲望的放纵,对于家庭关系的剖解…… Dans un miroir,也许我们就如尘埃,起起落落,落落起起,都只是浩瀚宇宙中的渺小尘埃一般的存在。所以,我们也许应该平平淡淡地接受自己的普通,接受自己的平凡,努力善良地活着。
细节上的瑕疵太多,编剧的观点里莫名其妙的部分也不少。 主角作为穿越者所拥有的逗比思维和古代人思维碰撞时产生的喜感,算是书里唯一的亮点。
“我坚信没有完美犯罪,痕迹之下必有真相。”
早有耳闻想拜读的书 然而刚开始读前面部分 感觉有点晦涩 多少有点乏味 还是比较喜欢故事性强一点和境界不够的原因吧🤣 然而不得不的Dans un miroir真的很美很宁静 山水 林木 禽兽 人家… 18篇散文大量描写了编剧定居Dans un miroir畔两年多的所见所闻所思 崇尚简朴生活 轻物质重精神 有些地方或多或少是不为读者所理解的 在现代社会也基本不可能做到 毕竟人是社会的产物 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 但浪漫主义的写法却是可以为人所理解的 特意了解了编剧写作此剧的背景 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正处于由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转型的初始阶段 伴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工业化的脚步 美国经济迅猛发展 社会不断进步 蓬勃发展的工业和商业造成了社会大众当时普遍流行的拜金主义思想和享乐主义思想占绝对主导地位 同时 也刺激着人们对财富和金钱的无限制追逐 人们都在为了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 过上更好的物质生活而整日忙碌着 聚敛财富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唯一目标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可以不顾一切 人们疯狂 贪婪 过度的拉取 霸占有限的自然资源 开垦荒地的同时 大面积的森林也随之消失 大机器的轰鸣声随处可闻 而鸟儿的歌声却很难寻觅 人们无限制的向大自然索取 最后也遭到了大自然的严厉惩罚 导致森林覆盖率急逸下降 水土流失日益严重 生物的多样性不断减少等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使得整个自然生态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与污染 而且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也变得岌岌可危 最后一章的结束语可以说是全书很经典的部分了 编剧大胆而又睿智的揭示了19C上半叶美国的社会现状 另一方面 又直接明显的表达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理想 Dans un miroir定居期间 拉乌·鲁兹内心的渴望 冲突 失望和自我调整 以及调整过后再次渴望的复杂的心路历程 几经循环 直到最终实现为止 表明了编剧用它来挑战他个人的 甚至是整个人类的界限 但这种挑战不是对实现自我价值的无限希望 而是伤后复原的无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