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操胜劵She's Gotta Have It
斯派克·李,Tracy Camilla Johns,Tommy Redmond Hicks,John Canada Terrell,Raye Dowell
剧情简介
电影《稳操胜券》(She’s?gotta?have?it)是斯派克·李在1986年时所执导并参加演出的作品。影片中,斯派克·李扮演一个名字叫做马斯·布莱克曼(Mars?Blackman)的球迷,他是一
斯派克·李,Tracy Camilla Johns,Tommy Redmond Hicks,John Canada Terrell,Raye Dowell
电影《稳操胜券》(She’s?gotta?have?it)是斯派克·李在1986年时所执导并参加演出的作品。影片中,斯派克·李扮演一个名字叫做马斯·布莱克曼(Mars?Blackman)的球迷,他是一
迈克尔桑德尔是很多人的哲学启蒙老师,也是我的,更有缘的是,似乎他总是会在我思考得抽象模糊的时候,忽然给我一个口齿清晰的答案
看完这部剧,我的心中有个问题:田埂上不知名的野花,会不会成为你选择一门专业的缘由呢? 如果四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再努力一把,或许,我真的会做那样的选择。那些未能如愿的梦,有着植物般倔强的生命力扎根在我心中,没有经历过植物世界的课堂,那就在以后的生活里去真实感知四四方方的小花园带给你的快乐吧。 那些叫不上名字的植物,点缀了这个星球,相信有一天,它会成为你那些七零八碎的生活里的光亮。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认为 这部剧跟唐果的那部剧有些世界这差不多的 。(只是说一下我的看法,只是认为它和唐果的本剧的一些世界相似而以。 )
很喜欢这部作品。可读性强,故事情节诱人,悬念丛生,甚至有谋杀,虽然不是侦探剧集,却也让人产生一探究竟的强烈愿望。人物塑造,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圣地亚哥去狗场寻狗,与安布罗修不期而遇,随后二人去了一家破旧不堪的酒吧, 在那些挤在一起大嚼大饮的吃客边,“透过烟雾、噪声、菜味、酒味和一群群苍蝇的嗡嗡声”,长谈四小时,成就了这部作品。二人的谈话非常简单,常常只是寥寥数语,却牵扯出奥德里亚独裁统治八年的大背景下所发生的关乎政治,爱情,亲情,欲望,甚至谋杀等各种事件,但它们多是些破碎凌乱的不完整的故事,一些通过结构安排制造的悬念也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两个人的对话慢慢地将这些零乱的故事和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的不同遭遇贯穿起来,让人物鲜活生动,完整而立体,并通过他们的命运将当时社会状况表现得淋漓尽致。 感觉这部作品就像一棵大树,主干向四面八方生长出四大枝杈,它们是: 1,地亚哥和他的资本家父亲 2,贝尔穆德斯 3,际花缪斯和妓女凯妲 4,安布罗修和没有与他成亲的老婆阿玛利亚。 每一个大杈上又有许多小杈……纵横交错,层层叠叠,在编剧精心培育下茁壮成长,枝叶繁茂,郁郁葱葱,最终成为一部宏大而丰满的作品。编剧对这部作品也很喜欢,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对这部剧集进行过多次重制。我从没在其他任何一部剧集上花费如此大的功夫。所以如果从大火中仅能抢救出我的一部作品,我会选这一部”。 编剧常常“在一个整体故事中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事件和其中的人物、情景联系在一起”,由此产生了“不同平面的跳跃”一一现实与内心独白的互相跳跃,叙述与对话的跳跃。戏剧旁白的也时常被使,让人有一种看电影的感觉。这都很有趣也很耐人寻味。 书中的时间线是乱的,常常是同一事件的不同方面,不同片段,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反复讲述,使模糊的事件变得清晰,使零碎的情节和片段变得完整。开始的时候觉得只能看着读,听就有点混乱,但是很快就理顺了。 理清了头绪,用心咀嚼,就津津有味,回味无穷了。 读的过程中有时会想起福克纳的《稳操胜劵She's Gotta Have It》,那也是一部我钟爱的作品。但是想不清到底是哪里有关联。
目前只选读了一点,但正与最近所思所想有诸多吻合并解答了一些疑惑,单凭这些收益,与于自己而言,此剧可打五分
把人划分为两个基本的类型:狐狸和刺猬。狐狸同时追求很多目标,把世界当做一个复杂的整体来看待。伯林认为狐狸的思维是“凌乱或是扩散的,在很多层次上发展”,从来没有使它们的思想集中成为一个总体理论或统一观点。而刺猬则把复杂的世界简化成单个有组织性的观点,一条基本原则或一个基本理念,发挥统帅和指导作用。
学习了很多真相,但总感觉不够深入,不能读后感觉恍然大悟。希望有后续资料推荐!
看了1000多章,开始属于比较合格的网文,文笔通畅,情节可以接受,金手指也不是很bug那种。正好属于剧荒,就一直看到进入魔界。大陆分为东西南北中,开始对外围写的超多,最大型水准最高的中大陆却写的最少。有一些瑕疵,比如深爱自己的女人不搭不理,总是被比自己强的女人霸王硬上弓,突出一个贱。开始认了个师傅,才见了两面,各种付出拼命报答,为自己搏命的女人,就不搭理。这种性格的刻画,让人无法理解。甚至一开始的身家仇恨,到报仇的时候也是瞬间带过,还是对仇人的分身说的。国仇家恨体现的一点都不明显。说明编剧是属于初入写作,想到哪写哪。可能开始写的多,有了些成绩,后面开始拖节奏。到了魔界竟然又从头开始修炼,就弃坑了,就当没有后续吧。
从另外一本剧中知道了Tracy Camilla Johns,她是作家中顶尖的美食家,厨师里最会写作的人。进而得知了这本《稳操胜劵She's Gotta Have It》。 如果说一部热剧,是因为好的剧本遇到合适的演员;那么一本让人拍案叫绝的译作,也离不开编剧与译者的心心相通,一见如故。 扶霞有着英国人的幽默可爱,雨伽亦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川妹子,两人的合作,让翻译版的读起来那么地道,却有着不一般的视角,去剖析分解中国的美食文化,让更多的人理解和看到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美味。 扶霞因为在中国留学,在成都呆了几年,正是因为这几年时光,不仅让她改变了西方人对中国饮食的偏见,还让她深深的爱上了中国的美食和这个国家。这种感情在字里行间是毫不掩饰的,同时在探寻美食的过程中,会思考到更多的社会现象等。 一个爱吃的人,一定是快乐的人;一个热爱做饭的人,也一定是个艺术家,所谓厨艺,就是将各种佐料,食材变成色香味俱全,又深有意义的盘中菜。 一盘菜,做的一般,只能果腹;做的好了,不仅满足舌尖胃口还有心,还会成为人们心中的经典,流芳百世。更重要的是有情感绵绵不断地流动。 小时候,爷爷辈的人,总喜欢吃一些我们都不喜欢吃的, 赶赴千里就只为一碗高粱面。后来异地工作了几年,发现自己竟然怀念起,儿时最不喜欢吃的浆水面了。一碗面,一段难以割舍的思乡情。 编剧在写四川那段的时候,情感也是那般麻辣,又有些丝丝甜甜。 其实说到川菜,自己也是深有感触。作为一个西北人,平日里主要以面食为主,菜系较少。当第一次去四川,摆在面前的就是十七八个菜,不重样,各个都别具香味,妥妥的满足了口腹之欲。那种麻辣的香,让人着实着迷。 即便工作在沿海城市,饮食本该以清单为主,可总还是忍不住,放自己一把火,去吃一次重庆火锅,撸一次串串香.... 川味与粤菜,就像一个魅丽火辣的妹子,和一个清淡如水的姑娘。年轻的时候,总是干柴烈火,上了年纪了还是平淡些对身体好。 书中还有一点,是对细节生动的描述。比如很多美食,并不存在于五星级酒店,更多的是隐藏在不知名的角落里,就像成都的一些苍蝇馆子,香港的私房菜。再比如厨师的刀工,处理食材的种种描述。还有一段写甘肃的,画面感太过真实。 这是一部记录美食的书,也是一本编剧在中国探险的记录,更是一部回忆录。在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美食,包括编剧提到了很多食谱,也看到她为了写书,天南海北的去了很多地方,尝遍各种食材,那些她曾经都想都不敢想的食材,到最后竟然轻而易举的将毛毛虫都能生吃了,这些功夫都是在中国慢慢练就出来的。 在书中,我们依然能看到九十年代的中国的发展,从人们对食物的态度就能看的出来。 从食物匮乏,不同材料都能变成花样做菜,到餐桌上的各种浪费,除了礼节习俗,其实也有人们生活境况的改变。 在生活中我们也见过相同的情况,老一辈的人总是既节约又浪费。做饭的时候,经常怕有人不够吃,结果菜和饭都做多了,最后吃不完又可惜,就只能留着当剩饭。 时代在变化,人们的饮食结构也在变化。曾经追求吃的越精贵越好,现在追求越粗糙越好。编剧对中国饮食的感情也是不断的被改变。一开始同绝大多数西方的人,对中国饮食有偏见,后来逐渐爱上川菜,连语言都被同化,甚至最后去学习如何做川菜。尝遍了中国各地的菜。可到后来吃稀有动物的那一段,她是有种深深的罪恶感与内疚;不过扬州一行后,最终还是回到原来那颗炙热的心。 就如雨伽最后的那段话: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回锅肉中的豆瓣酱,钵钵鸡里的藤椒,肥牛蘸的干碟,酸辣粉上的葱花......是我呼吸的空气。谢谢你给我最美好的爱,让我勇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