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el aire
Juan Carlos de Llaca,达米安·阿尔卡扎,Angélica Aragón,Marta Aura,Emilio Cortez,Alberto Estrella
剧情简介
Alberto (Gim閚ez Cacho) is a disc-jockey at a radio station. His life is torn apart by the memories o
Juan Carlos de Llaca,达米安·阿尔卡扎,Angélica Aragón,Marta Aura,Emilio Cortez,Alberto Estrella
Alberto (Gim閚ez Cacho) is a disc-jockey at a radio station. His life is torn apart by the memories o
张东升前一刻安慰徐静,后一刻就悠闲得意的样子实在瘆得慌,与这样两面杀人犯共处,想想都恐怖。
想起来从君学那里看来的赞美诗。 献给怀疑主义者的赞美诗 我喜欢宽容的怀疑主义者 她看起来总是沉默的 别人高谈阔论时也沉默 她看起来总是不服气的 别人旁征博引也说服不了她 她看起来总是温柔的 别人自说自话她也不会评判 她不相信无法证实的逻辑 她不盲从看似融洽的观点 她不接受声情并茂的说教 但她也从不因此苛责或嘲笑他人 她讨厌辩论,喜欢信息 她讨厌笼统,喜欢细节 她讨厌模糊,喜欢清晰 她讨厌演绎,喜欢事实 尽管她自己可能还没意识到 但她追求的是真理 从不满足于简单的解释 也不动摇于从众的气氛 就算被辩论冠军、 清谈大师、销售天才围绕着 吐沫横飞、天花乱坠 她依然是她自己 是她自己思想城堡的主宰 认真审视着每一个靠近的旅人
夏日将尽的时候,雨季充沛,秋凉沁人。与Juan Carlos de Llaca《En el aire》悄然邂逅。 “读着一本好剧,或是追着一部好剧的感觉,大概就好像家里暂住了一位最要好的老朋友。每天都悄悄地把她揣在心窝上最热腾的地方惦念着,迫不及待地想要奔回家里跟她叙叙旧。即便终究知道她有一天要走,也依然满心欢喜,万分珍惜。” 一连几天,爱不释手,真有“三月不知肉味”之感。所在的城市也进入了雨季,滴答滴答,像极了发生在布鲁克林的故事,绵长悠远,在素白平淡里有着生活不经意间投放的真切的激越,与窗外的雨声融洽贴合。 下午的斜阳照在弗兰西·诺兰家爬满苔藓的院子里,把破旧的木篱笆晒得暖暖的。看着斜射下来的一缕缕阳光,弗兰西心头涌出一种美好的感觉来。这样的感觉,她回忆起一首诗歌时也有过。 故事没有动人心魄的跌宕情节,取而代之的是直击心弦的幽微细节,而这,需要你走进故事里,走进弗兰西·诺兰家,暂且做一个记录者,悄无声息地感受这一切。 她喜欢旧的皮封套、视频平台浆糊、新鲜追剧戳油墨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觉得这比大弥撒上烧的香还好闻。 这是弗兰西·诺兰家的小女孩——弗兰西,她酷爱看剧,敏感矜持,极度自尊,“她喜欢旧的皮封套、视频平台浆糊、新鲜追剧戳油墨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觉得这比大弥撒上烧的香还好闻。” 就这样,她拿着一本剧,守着一碗零食,独自一人在家,看着树影摇曳,任下午时光溜走,这是一个小女孩所能达到的化境。她就这样看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着,心里头快乐着。 她有着非凡的想象力,她是天生的心灵捕手,幼小纤柔的内心,包孕着无限的悲悯意味。她身上还有别的很多东西。她身上有她在视频平台里看过的书。她是那褐色碗里的一朵花。她的生命也包括那棵在院子里茂盛生长的树。 她的生命还包括她的观看、她的观察,还有那一天一天的生活。有些东西在她身上与生俱来,属于她。 她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稳重,这使她格格不入,孤独疏远,然而却并不影响她的内心丰盈。这是剧集以及生活经历赋予她的宝贵财富。 弗兰西从未去注意她(注:这是一个街头歌手)的肮脏和倦怠。她只是听着音乐,看到那一闪而过的五颜六色,感受着那些鲜活的人物,感受着他们的魅力。 当然,弗兰西的浪漫气质显然是遗传她的父亲,那个唱歌动听的浪漫男人——约翰尼·诺兰。 约翰尼·诺兰都是个帅气、可爱的家伙,比整个街区的任何男人都强。不过他终归是个酒鬼。他们就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实情。 可能正是约翰尼的浪漫主义,才使得他一直无法肩负起照顾家庭的使命,坦白说,他不是一个好丈夫,他的浪漫使他漂浮在海面之上,沉浸在歌曲里,与日常生活的鸡毛蒜皮格格不入。但是他却细腻无痕地将自己的爱传递给儿女。 他酗酒很凶,英年早逝。可是他即使病重前也不忘六个月后女儿弗兰西的毕业典礼,他偷偷瞒着家人,给他们播下感动。 她将花拿起来——两打暗红色的玫瑰,插在一束蕨叶中。弗兰西像其他女孩一样,将花捧在怀里,仿佛这就是自己的鲜花。她在卡片上找花主人的名字。怪了,是她自己的名字!她的名字!卡片上写着:献给弗兰西,恭贺毕业。爱你的爸爸。 “弗兰西,大约一年前,他就给了我这张卡,卡都写好了,还有两块钱。他说:‘等弗兰西毕业的时候,你给她送束花——我怕自己忘记。’” 虽然生活逼仄,他总是很自豪骄傲地向他人介绍自己的家庭。 “我给你看个东西吧。”约翰尼有一回自豪地说。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来。“我女儿写的作文,得了优。她才十岁呢!你听听,我读给你听。” 约翰尼唤弗兰西“小歌后”,“我会带你去玩,就是你和我,小歌后。我们去南方,去棉花盛开的地方。” 他细心呵护女儿纤弱的心灵,快乐地“炫耀”着弗兰西:“我女儿写的作文,得了优。她才十岁呢!你听听,我读给
早些年,在课本里看了些他的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时,并不曾懂得他的铿锵,不懂他的以词为剑,以笔为刀,后来,只是稍稍走近,爱慕便不可抑制。 他的词,没有苏轼的淡泊翩翩风度,也没有晏殊词坛宗主的地位,更不曾如柳永般为市井民众所喜闻乐见。他创作词,就是将军在排兵布阵,历史典故,任由驱使;也像拉开了一把弓,箭在弦上,射出去的是披肝沥胆。他的词就是利剑,可以战胜心灵上的怯懦和恐惧,让人们举起武器,英风愤慨,豪情满怀。王国维说,稼轩词可以与北宋诸大家争胜。 再看他的一生,波澜壮阔:那登高望远,指点江山的男儿是他;那疆场驰骋,雄姿英发的是他;那沙场秋点兵,试手补天裂的,还是他。 这样的他,有一种别样的气质,是梦回吹角连营的悲烈,是正壮士悲歌未彻的雄浑,说起他,当饮酒击剑,豪情万丈。 他是辛弃疾,是南宋唯一的风景。 醉里点兵,梦里出征,初心不改。辛弃疾是一位将士,有肝胆,能谋算,丘壑于胸。然,单枪匹马难成,在南宋这一方小天地里,没有君王的支持,没有高层的赏识,他从昔日那个匹马闯敌营,一身少年江湖豪侠气的人变成了成熟练达,能够协理各方关系的朝廷干吏。每当他得到一次机会,就尽力将事情做到极致。 他在疆场上杀过敌,在刀口上舔过血,眼看着山河破碎,却让他在弹丸之地任地方官一地地流转,二十年间被朝廷频繁调动三十七次之多。曾经的豪情如火种一样深埋心间,干实事造福一方是他此刻的信念。正是这种悲壮的担当,铸就了稼轩的词魂。存浩然气于字里行间,骨气奔流,肝肠寸裂。 多希望他生在一个彻底的乱世,像东汉末年,他这般的治世之能臣,就该与曹孟德一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可他又注定了无法成为曹孟德,若有一点异心,他完全有机会不归南宋,带兵而去。然而,他内心恪守的原则和对家国的忠诚,注定了他无法成为枭雄。这样的人,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想象着,当他的马蹄,终于踏上了淮南的河岸,眼前是秀美的江南水乡,是他几度梦里的向往。从此,他站到了大宋的前列,他的壮怀激烈在南宋小朝廷一片莺歌燕语里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他却是唯一的风骨,是滚滚狼烟里的一杆气节,一曲繁华。 他的剑还在鞘中,他的血已流尽,幸好,那些豪迈的稼轩词还在,让你我在八百年后的月夜,心潮澎湃,热血奔流。
喜欢Angélica Aragón的书,很励志,虽然这第一本离不开企业的包裹,但是第二本写的更轻松自在些。希望在未来的日子,我们变成自己想要的自己。fight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