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帮你带进来了;信封上是什么文字?看起来很复杂的样子!”

欧德曼拿起信封,上面除了英文之外还有熟悉的繁体汉字,他把信封放到手边,“是中文,之前在唐人街认识的一个朋友!”

“加里,你什么时候学会中文了?”,古斯曼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个宿舍住了好几年还从没有发现他学过中文。

“哦,刚来纽约的时候听到一首中国的民歌,觉得旋律很优美,然后就对中文产生了兴趣,现在自己学了点!”,欧德曼绞尽脑汁编造着理由,三口两口把早餐吃完拿起信封起身上楼,“吃完饭你们先去练习,我马上就到!”,他要回去先看看安可给他写了什么。

回到卧室里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泡了一杯茶,这才把椅子拉到能晒到太阳的地方坐下把信封放在手上,她的字算不上好看,并不像一般女生那样纤细秀气,反倒是有点像男孩子,字迹有些潦草,转折处棱角分明,从发信地址上看寄信的时候她还在美国。小心翼翼的打开信封慢慢的阅读着安可的文字:

我亲爱的朋友,徐野:

和你一样,我在写心得时候也在想着该怎么称呼你;最后还是决定称呼你徐野好了,因为这样好像要亲切一些;对了,请原谅我冒昧的称呼你为朋友,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但是很多时候结识一位朋友并不需要很长时间。你给我唱的那些歌和给我讲述的故事我都记在心里,回到宝岛我也要去买一把吉他,说不定哪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