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书,感慨万千,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谈起,刘信义用的插叙,我的思绪也就跟着琐碎。《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宏大的像一部现代史,我脑袋还没完全消化掉这过于丰富的营养,许多细节还有待一一回味。
刘信义是一位传奇的女性,她的作品也一样带着传奇色彩。整本剧反映的是现实,可是许多情节却荒谬至极,也是,那毕竟是一个荒唐诡异的年代,人性本来就很复杂,而那个年代就像放大镜,照到某些地方,就变形了。
陆是幸福的,多少人爱过他,又有多少人信任他。冯仪芳、冯婉喻、旺达、念痕,梁葫芦、邓指、知青小刑、中学校长的美国老太太、孙女冯学锋。对他不好的人也多,西北荒漠里一些干部,他的同学大卫韦和女婿刘亮一家,前者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后两者是上海市侩的典型代表。书里出现的人物很多,各有各的篇幅,冯仪芳和冯婉喻自然是重中之重,梁葫芦和邓指也十分重要,念痕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部剧把这三个主题奇妙地融合在了一起,浓墨重彩的叙述了不同的个体如何捆绑在爱与自由里动弹不得又心甘情愿的状态,真是五味杂陈。
大西北荒漠里的监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犯人们一哄而上去看自己的惨如何转嫁到别人身上,看他人的惨如何稀释自己的惨,于是找到一些安慰。虽然这里有人吃人、互相出卖的事情,但尚有一丝温情,像黑暗里的蜡烛,发着弱弱的光。邓指和梁葫芦就是两束光。一个小杀人犯,却对焉识产生了依赖的情感,帮他偷丢失的白金欧米茄表,被干部拖到马屁股后面折磨的后脑勺都磨掉了板块,整个头后半个成了白骷髅也嘴硬不供出焉识。邓指也是,总是“把他单独叫出号子不是问他捕鱼产量,就是问他婉喻来信没有,或者问他的睡眠回来没有”,问了十几年。
人性实在是可笑至极,很多时候就是“作”的过程。所谓的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就不会珍惜了;追寻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白玫瑰的雅洁和红玫瑰的妖媚,你摘了一朵,却还念着另一朵;被压抑的感情才最有活力,罗密欧与茱莉亚,梁山伯与祝英台,林黛玉和贾宝玉,非得有点什么压迫,激情才会被释放出来。所以,剧集里也说了:一代代的剧集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当焉识从监狱里逃出来跑到上海去看婉喻却不敢当面见她之时,婉喻早就察觉了,“她没有一刻不感觉到他的在场。但她只能把他当陌生人来和他相会,远远地,她也能嗅到焉识的气味,那被囚犯污浊气味压住的陆焉识特有的男子气味。婉喻惊异地想:一个人到了连另一人的体嗅都认得出、都着迷的程度,那就爱得无以复加了,爱得成了畜,成了兽。”
晚年的婉喻容貌发生的变化真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编剧的文字是“变化是渐渐的,似乎随着她记忆中事物人物的淡去,她的脸干净光洁起来。也有些时候,丹珏在一夜醒来之后,发现婉喻的面容突然年轻了十来岁。她的安静和优美在夕阳里真的可以入画;她脸上的皮肤是那种膏脂的白皙,皮下灌满琼浆似的。有时候丹珏也发现陆焉识看婉喻看呆了,他也想不通这个女人的生命怎么会倒流,这种倒流如此怪诞,确实一种很妙的怪诞。”
念痕的部分很精彩,也是我很喜欢的一段故事。她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一直陪伴在焉识左右,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妙的年华,她知道焉识有一家老小,但毅然决然地跟他在一起,大大方方的,怀了焉识的孩子却没不被承认最后打掉,但出于爱,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直到自己的“活泼一点点褪去,脸
《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
人与人的相遇奇妙而珍贵,那些相处时光或许短暂,间或想起,心底的涟漪早已激荡起一圈圈的波纹。
起初只是作为一本打发闲暇时间的剧集,却渐渐舍不得放下,无法控制、无法预见地一会噗嗤笑出声,一会泪流满面。鲜活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上京读大学的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有点缺心眼、神经大条、而又开朗乐观、真诚仗义、正直善良。
他的大学生活一如憧憬中的新鲜忙碌充实:阴差阳错进入桑巴舞社、经学长介绍到高级酒店打工、戏剧性地结识一帮朋友、遇到喜欢的千春和祥子......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这些闯入世之介生命里的人、事、物,带着他的人生向前走,看到很多美丽的风景,而世之介也同样闯入别人的生命里,留下或模糊或清晰却不可磨灭的印记。
编剧行文并不是平铺直下,而是经常转换叙述的人物、时空。或许更准确地说,编剧不仅要书写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也在书写退学奉子成婚的仓持和津唯、外冷内热的加藤、逃离小镇追逐城市梦的千春、独立正直坚定的祥子。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看完电视剧来的,太悲了,久久不能从剧里出来。剧集的结局是好的,心里好受了一些。
看了书,感慨万千,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谈起,刘信义用的插叙,我的思绪也就跟着琐碎。《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宏大的像一部现代史,我脑袋还没完全消化掉这过于丰富的营养,许多细节还有待一一回味。 刘信义是一位传奇的女性,她的作品也一样带着传奇色彩。整本剧反映的是现实,可是许多情节却荒谬至极,也是,那毕竟是一个荒唐诡异的年代,人性本来就很复杂,而那个年代就像放大镜,照到某些地方,就变形了。 陆是幸福的,多少人爱过他,又有多少人信任他。冯仪芳、冯婉喻、旺达、念痕,梁葫芦、邓指、知青小刑、中学校长的美国老太太、孙女冯学锋。对他不好的人也多,西北荒漠里一些干部,他的同学大卫韦和女婿刘亮一家,前者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后两者是上海市侩的典型代表。书里出现的人物很多,各有各的篇幅,冯仪芳和冯婉喻自然是重中之重,梁葫芦和邓指也十分重要,念痕更是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 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部剧把这三个主题奇妙地融合在了一起,浓墨重彩的叙述了不同的个体如何捆绑在爱与自由里动弹不得又心甘情愿的状态,真是五味杂陈。 大西北荒漠里的监狱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犯人们一哄而上去看自己的惨如何转嫁到别人身上,看他人的惨如何稀释自己的惨,于是找到一些安慰。虽然这里有人吃人、互相出卖的事情,但尚有一丝温情,像黑暗里的蜡烛,发着弱弱的光。邓指和梁葫芦就是两束光。一个小杀人犯,却对焉识产生了依赖的情感,帮他偷丢失的白金欧米茄表,被干部拖到马屁股后面折磨的后脑勺都磨掉了板块,整个头后半个成了白骷髅也嘴硬不供出焉识。邓指也是,总是“把他单独叫出号子不是问他捕鱼产量,就是问他婉喻来信没有,或者问他的睡眠回来没有”,问了十几年。 人性实在是可笑至极,很多时候就是“作”的过程。所谓的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就不会珍惜了;追寻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白玫瑰的雅洁和红玫瑰的妖媚,你摘了一朵,却还念着另一朵;被压抑的感情才最有活力,罗密欧与茱莉亚,梁山伯与祝英台,林黛玉和贾宝玉,非得有点什么压迫,激情才会被释放出来。所以,剧集里也说了:一代代的剧集家戏剧家苦苦地写了那么多,就是让我们人能了解自己,而我们人还是这么不了解自己。一定要倾国倾城,一定要来一场灭顶之灾,一场无期流放才能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曾经是爱的。 当焉识从监狱里逃出来跑到上海去看婉喻却不敢当面见她之时,婉喻早就察觉了,“她没有一刻不感觉到他的在场。但她只能把他当陌生人来和他相会,远远地,她也能嗅到焉识的气味,那被囚犯污浊气味压住的陆焉识特有的男子气味。婉喻惊异地想:一个人到了连另一人的体嗅都认得出、都着迷的程度,那就爱得无以复加了,爱得成了畜,成了兽。” 晚年的婉喻容貌发生的变化真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编剧的文字是“变化是渐渐的,似乎随着她记忆中事物人物的淡去,她的脸干净光洁起来。也有些时候,丹珏在一夜醒来之后,发现婉喻的面容突然年轻了十来岁。她的安静和优美在夕阳里真的可以入画;她脸上的皮肤是那种膏脂的白皙,皮下灌满琼浆似的。有时候丹珏也发现陆焉识看婉喻看呆了,他也想不通这个女人的生命怎么会倒流,这种倒流如此怪诞,确实一种很妙的怪诞。” 念痕的部分很精彩,也是我很喜欢的一段故事。她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七岁一直陪伴在焉识左右,那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妙的年华,她知道焉识有一家老小,但毅然决然地跟他在一起,大大方方的,怀了焉识的孩子却没不被承认最后打掉,但出于爱,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直到自己的“活泼一点点褪去,脸
这姑娘不错,这份情,含着大义,亦是昭雪路上的初心不变。那天,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跪在雪地里几个时辰,只为遭遇罪名的冤案、父亲誓死捍卫的百姓,她一心谋划,步步为营,终会查明真凶,还公道。
闲大的书 这是第七本了 真的是一气呵成读完的 也是这几本剧中看的不舒服的一本 文风是闲大的一贯风格 人物性格刻画得生动灵活 故事可读性强 不落俗套 可是几个主线人物命运的故事看的真心不舒服 中间也有些拖沓 比较《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还是差一些 给四星~~
教科书的焚书坑儒的确误导了我很久,秦始皇的功绩的确不了代替。。。。 最让我改观的是项羽,霸王别姬只让世人记住了他的悲剧色彩和虞姬的爱情故事却没告诉他随意坑杀和焚烧的二十万人和众多剧集文献。 汉高祖刘邦也许称呼其刘季,平民混混最后成为汉朝的开国皇帝。。。对韩信、萧何等只闻成语故事的我加深了其人物的了解,加深深度还是要看更多文献典籍,书里个人意识的确偏向很大。
《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 人与人的相遇奇妙而珍贵,那些相处时光或许短暂,间或想起,心底的涟漪早已激荡起一圈圈的波纹。 起初只是作为一本打发闲暇时间的剧集,却渐渐舍不得放下,无法控制、无法预见地一会噗嗤笑出声,一会泪流满面。鲜活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上京读大学的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有点缺心眼、神经大条、而又开朗乐观、真诚仗义、正直善良。 他的大学生活一如憧憬中的新鲜忙碌充实:阴差阳错进入桑巴舞社、经学长介绍到高级酒店打工、戏剧性地结识一帮朋友、遇到喜欢的千春和祥子......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这些闯入世之介生命里的人、事、物,带着他的人生向前走,看到很多美丽的风景,而世之介也同样闯入别人的生命里,留下或模糊或清晰却不可磨灭的印记。 编剧行文并不是平铺直下,而是经常转换叙述的人物、时空。或许更准确地说,编剧不仅要书写安道全与王定六THE DOCTOR AND HIS BROTHER,也在书写退学奉子成婚的仓持和津唯、外冷内热的加藤、逃离小镇追逐城市梦的千春、独立正直坚定的祥子。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
关于目标的重要性吧,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你想活成什么样子,为什么是这个样子。
这部剧创作的是一个失忆女子克丽丝穿过迷雾,找到接近事实真相的故事。按理说这样一个故事属于一个老套的故事,这种构思也是创作烂了的手法,很容易落入俗套。但是编剧沃森借用失忆这个框架,以克丽丝寻找人生轨迹为主线,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这样一个主题,使该剧融影视性、趣味性和哲理性为一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播出后一鸣惊人,一举攻占37国剧集畅销榜首,三大奥斯卡影后争演电影女主角。 故事以悬疑开场。“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音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这样的开头,在读者心里埋下了几个疑问,她是谁?这是哪里?她的家在哪儿?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疑问吸引着读者跟着女主角一步步地去寻找答案。 克丽丝是个失忆病人,20来来,记忆力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完全忘记昨天的事情一一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和她爱的人,每天她都要从洗手间墙上贴满的照片中重新认识自己,重新知道“本”是她丈夫,重新记住这个家。面对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她没有办法独自找到自己,只能被动接受身边的人告知她的一切。身边最亲近的人就是丈夫“本”,他每天和她同床共眠,许多的照片也证明他是她的丈夫,她别无选择,只能相信这一切,所有疑问只能求助于丈夫解答。“本”告诉她失忆是因为遭遇了车祸,儿子亚当在阿富汗战场上死了,她的闺蜜克莱尔去了新西兰,失去了联系,不过,不用担心,他爱她,会陪伴她一辈子。 医生纳什,因为对克丽丝的病例有兴趣,为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主动帮助她寻找记忆,由于“本”的反对,纳什和克丽丝只能瞒着“本”偷偷地治疗,采用创作日志的方法,让克丽丝每天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碎片化的回忆。一天又一天,克丽丝碎片化的记忆越来越多,却出现了问题,发现“本”的讲述和她的回忆之间完全不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人生经历,该相信自己的记录还是“本”的解释,克丽丝陷入困惑之中。 如果“本”是虚构的,那么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爱吗?是为了保护她不再受伤害的无奈之举吗?如果“本”是真的,那么就是自己的回忆是虚构的,那么回忆还有意义吗? 克丽丝联系上了自己的闺蜜克莱尔,那个除了丈夫之外,记忆中唯一参与自己过往的闺蜜,她从闺蜜处证实到丈夫“本”深爱着她,自己的碎片记忆中也有和“本”的欢爱场景,感觉自己不该对丈夫隐瞒,于是和“本”公开了私下治疗和创作私密日志的事。故事到这里,所有的悬疑似乎都解决了,只有失忆事故没有真相,看起来也难有真相,除非她自己能够想起来,没人知道。 假如故事到这里结束,这不过是一个平淡的故事。编剧高明之处就在于运用反转的手法,设计了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冲突高潮,在高潮中结束,让读者意犹未尽。原来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冒充她丈夫“本”的迈克,而迈克是她的婚外情人,当她向迈克提出分手后,迈克冒充“本”,邀请她去海边城市布赖顿度过浪漫之夜,就是那夜,他把她打伤,掐住喉咙把她的头浸入浴缸导致失忆,失忆后的克丽丝有受虐幻想和暴力倾向,使得还是幼儿的儿子亚当不解和害怕,她的闺蜜在帮助本照顾亚当的过程中,和本产生感情上了床,本面对医学上认为无法康复的妻子,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选择一一离婚,把她留在了“韦林之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迈克趁机把她带回家,希望失忆的她能够和他永不分离,处心积虑地为她虚构了一个人生,切断了她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中断了治疗。 当他观看了她的日志,知道她的闺蜜和医生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