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 Blutgräfin

Die Blutgräfin

乌尔莱克·奥汀格,蒂尔达·斯文顿,伊莎贝尔·于佩尔,乌多·奇尔,Peter Kern,Veruschka

6.5 /10
年份 2010
地区 奥地利 / 德国

剧情简介

《Die Blutgräfin》,恐怖作品,奥地利,德国出品,2010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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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评论

“自恋”(narcissism)来源于希腊神话中那喀索斯(Narcissus)的故事。那喀索斯英俊、傲慢、专注于自我——他爱上了自己的模样。他对他人不感兴趣,只着迷于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最终注视着自己的影子憔悴而死。在日常用语中,自恋指的是目中无人,过分专注于自我。与之相对,“自爱”和“自尊”,则是对自我的一种健康的欣赏和认可,这种欣赏和认可不会对爱别人的能力构成损害。 成长过程中,如果父母抚育我们并爱我们,我们就会在安全感中长大——我们的情感需要得到了满足。但如果女儿没有获得抚育,就会在情感信心和安全感的缺失中长大,而且不得不学会用自己的方式获得这些东西——这对那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感觉空虚的人而言,不是一个容易着手的任务。 母亲爱挑毛病,指责别人 对成年人而言,老被别人挑毛病,被当小孩对待,不是件舒服的事儿。我们会变得对每件事都过于敏感。由于自恋母亲对自我的知觉很脆弱,她们往往喜欢挑剔、指责别人。她们总是把女儿当作自己不良情绪的替罪羊,会因自己的不快和不安全感责怪女儿。而孩子——有时也包括成年后的女儿——并不懂得母亲爱挑毛病是因为她对自己感觉不好,于是她们对这些批评照单全收,无法意识到它们是不客观的,是母亲心情沮丧的结果(“我的表现肯定非常糟糕,否则妈妈不会这样对我”)。我们早年接收到的这些负面信息渐渐内化——我们相信这是真的——这给我们今后的生活带来重重障碍。自恋母亲的这些挑剔和批评,让女儿从内心深处觉得自己“永远不够好”。这种信念难以动摇。 在健康的母女关系中,母亲是养育孩子的一方。女儿需能够依靠母亲得到照顾,而不是反过来。在这一过程中,母亲和女儿不应成为朋友或同伴。但有自恋特质的母亲自己就没有得到过恰当的照料,所以她们内心深处都是些饥渴的孩子。女儿是她们的俘虏观众,天生就是她们所渴望的注意力、情感和爱的来源。所以,她们往往把自己的孩子视为朋友,而非后代,借她们来支持自己,满足自己的情感需求。有时,对女儿而言,获取母亲积极回应的唯一方式,就是做母亲忠实的朋友。女儿也许会心甘情愿陷入朋友的角色中,很长时间都意识不到这种关系存在的问题。 只有当母亲自己拥有自信、自爱和自我认识时,才有可能帮女儿培养这些品质。而且,为了能让它们顺利传承,母亲需要创造一种和女儿的深入、平衡的关系。自恋的问题之一是它不允许平衡。自恋母亲的女儿们生活在极端化的家庭环境中。多数自恋母亲忠实于代代相传的扭曲的爱的方式,要么过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事必躬亲型母亲),要么履行得不够(心不在焉型母亲)。虽然这两种养育方式看上去是对立的,对孩子来说,负面影响却是一致的。你的自我形象会遭到扭曲,不安全感挥之不去。 想要成为一位健康、成熟、独立的女性,女儿需要认知到一个和母亲相区别的独立自我。自恋母亲不理解这一点,她们自己的不成熟和不满足,妨碍了女儿的自我成长,进而阻碍了情感发展。 健康的二人关系是以相互依赖为基础的,两人会轮流照顾对方,但大部分时候两人都是相互独立的个体。这意味着谁也不是单一的依赖者或被依赖者。而在依赖与被依赖关系中,每一方都不是因为对方是怎样的人而爱对方,他们只是在扮演角色,在实践一种爱的扭曲定义。自恋母亲的女儿在择偶时,经常会被自己没有得到满足的情感渴望所误导。基于需要的恋爱关系往往很难让人满意,因为没人能满足一个成年人所有未被满足的童年需要。不过除非女儿能自己填补情感空白,否则她总是希望别人能让她拥有被珍视的感觉、有能力的感觉,以及她所缺乏的爱。 学会制止强迫性重复,从母亲那里分离出来,建立独立的自我认知,把自己从破坏性的内化观念中解放出来,这样你就开始了一次新的、健

锌尼

挺有意思的,有几章还蛮有启迪性 吐槽一下翻译,翻译语言是硬的就文化背景还是有欠。。。好多词得在读的时候往回转一遍 不过后元音表厚重前元音表清脆,奇怪的知识点又增加了

心若自在@清风自来@

人,是多么普通,又是多么不平凡。 有着相通的人性, 变化成不一样的人情绪

猫玲

读完这部剧,本来我并没什么想写的。因为兰州拉面般的眼泪实在没能带给我我任何愉快的体验,更别提能激发起我懒惰的手指了。但我在搜电视剧片源的时候,偶然读到了网友“槽边往事”的博文《Die Blutgräfin》,颇受启发。于是我想就这篇佳评,进一步说点感想。 《Die Blutgräfin》从类型上来说,它是一部犯罪剧集,属于通俗影视范畴。依照通俗影视作品来评价《Die Blutgräfin》,这部剧写得又急又糙。急指的是编剧为了节省笔墨,花时间构建情节编写对话,时不时就直接在剧集里跳出来直接交代剧情,进行讲解;糙指的是编剧直接往剧集里放各种社会新闻事件,直接让人物发生转变,缺乏打磨雕琢。它属于残酷社会写真,讲述人性和社会生活中黑暗的一面,可以说是散装东野圭吾。从另一方面看,故事里小胜大,弱胜强,个人胜群体,还有武侠剧集的影子,可以说是暗黑无光版《Die Blutgräfin》。总体上来说,《Die Blutgräfin》的优点和瑕疵同样明显,“狠“字当头,算不上一流通俗剧集。是毛坯房,没有精装修,不过毛坯房也是房。伊莎贝尔·于佩尔最大的长处不在于文笔优美,架构精巧,叙述熟练,而是他能够写出很强的核心故事。你不用管他是站着说,躺着说,翻滚着说,姿势难看好看与否,只要他让读者感知到他要说的核心故事,读者就跑不了。许多人在网上表示,伊莎贝尔·于佩尔的文笔烂,叙述老土,许多场景写得有扬尘。但是,伊莎贝尔·于佩尔通过《Die Blutgräfin》证明给我们看:如果你能把核心的那一点做到足够强,剩下的部分也没什么紧要。即便有问题,大家都可以忍,因为咬住核心之后大家都不愿意松口。 以上是我节选了“槽边往事”博文中关于《Die Blutgräfin》的部分。文字不多,却回答了我读完这部剧后的两大疑惑:第一,为什么我觉得这部剧这么难看(或者说无趣)?第二,为什么这部剧能吸引这么多的读者?显然,我觉得这部剧难看,是因为编剧没有太在意写作技巧,使得作品显得又急又糙。而它能吸引读者的原因在于编剧能够写出很强的核心故事。 看到这样的观点,我开始认真思考起什么是核心故事。E.M.福斯特对故事有个定义: 它就是对依时序安排的一系列事件的叙述。——正餐在早餐后面,星期一完了才是星期二,死了之后再腐坏,如此等等。作为故事,它只能具有唯一的优点:让读者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举例说:“国王死了,后来王后也死了”是个故事。 福斯特随口举的这个例子显然不会是“很强的核心故事”但是,他和《Die Blutgräfin》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关于死亡的故事。死亡大概是最好的故事灵感了。因为它触及了人类最基本两大情感,对未知的好奇和对生命终止的恐惧。所以把关于一个或者一串死亡的故事讲得足够复杂,大概就能讲出一个“很强的核心故事”了。比如: 一个人杀死了他的岳父岳母。后来呢?后来他杀人时被三个小孩拍成了视频。后来呢?后来小孩找到杀人犯,要他出大钱买视屏。再后来呢?再后来小孩闯祸了也杀了人。再后来呢?再后来杀了人的小孩被受害人的家长怀疑,并且威胁他一定会报仇的。再后来呢?再后来,小孩找到杀人犯,要他杀掉威胁自己的家长,以此交换他杀人的录像。再后来呢?再后来人死的差不多了,故事也该结束了。 以上几乎就是《Die Blutgräfin》的“核心故事”了。现在看来,这个故事真的很强。因为它每一步发展,都是一次生与死的抉择。编剧手里的王牌永远都是“接下去他会死吗?”只要读者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别的都变得不重要了。 梳理完上面的“核心故事”后,读过原文的读者可能会质疑:这个“核心故事”根本不对。你在偷工减料。首先,Die Blutgräfin有三人,而你的核心故事里看起来只有朱朝阳一人,丁浩和普普去哪儿了呢?其次,你还漏掉了两个主要人物:叶军和严良呢?没错,我确实偷工减料了。因为这些只是用来圆故事的工具人而

晚星

用了手机 客户端 和网页三种方式才拼拼凑凑看完 有点烂尾 许多人物心理转变有点点生硬  两分给哥哥的 红颜白发  超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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