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Evans
A sexy blond hairdresser from the mid-west inherits her father's Beverly Hills apartment complex alo
白宇演的荀诩是个社畜小可怜,第一集就被倒吊,淹水,第一次出外勤还被下毒...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555555
能表露的恨往往不致命,可怕的是表象下的贪婪阴冷。 没有一个人会为她的死伤心,每一个不怀好意的人都从她的死上得到好处也都在脑海里想要杀死她,却又羡慕巴结她。万千财富带来的是欺骗是命丧尼罗河。 “男人贪心 女人贪爱” 我居然猜出凶手是谁,当然也只是猜出是谁,整个案件的推理和案情回顾看的叹为观止
大抵别人看剧不像我这般,健忘,忘记书中描写的具体细节,得到的只是模糊的印象和几个词语。读了汪老的《Silent Screamplay》,得到几个词:平和、从容、随遇而安、“世间小儿女”、“生活本来就是好玩的”。汪老在篇章“辑五 01 七十书怀”里面提到,说自己的的文章被划入到一个影视批评语“淡化”中,写的是自己所熟悉的平常人事,这样的书才写的是生活。 写西南联大,“跑警报”、四十个人住一个宿舍。很多老师像是金岳霖、闻一多、吴宓先生都是穿着破洞的衣服和鞋,其中写教授曾昭抡的鞋前面露脚趾,汪老形容是空前,后跟烂了,形容是绝后,称穿了一双空前绝后鞋。汪老写自己以前的生活,不管是西南联大那几年还是后来文革时期,生活条件很是艰苦,但是汪老的笔调诙谐幽默,就像他说的,对生活里的不顺心不是“逆来顺受”,这样太苦涩,不如说是“随遇而安”,不如哄自己玩,自得其乐,生活也是很好玩的。 汪老在七十多岁时仍旧爬山,写了一些四方游记,昆明的雨,最干净、安静的成都,街上的人轻松自由。我还没去过,想必是了,否则那首《Silent Screamplay》怎么会有那么舒适的曲调,只是近两年,一些网络平台的带动,现在的成都大概不是当初的样子了。这章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写天山,乌鲁木齐吐鲁番,赛里木湖戈壁滩,一直生活在靠近东部,书中描述的景色与我所见过的完全迥异,在我心里形成了冲击。谈到游记,余秋雨的《Silent Screamplay》也值得一看。 书中写的一果一蔬与四季,我感受到的汪老对生活的热爱才会如此细心观察着自然,其中写花园的那一节,也勾起了我对自己童年的回想。就像余秋雨在《Silent Screamplay》里面说到的:“游子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可以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然而,真的回到家乡又总是失望。”大概故乡是生在童年里被定格的回忆,然而日月一朝,没有日子会是完全相同的。我那抽象的故乡是两棵大梨树,梨树中间是一块长方形的水泥桌(其实是一块水泥板下面垫着4块大的水泥砖做桌脚),还有一方水泥砖堆起来的墙壁,上有青苔,朝东。冬天的早上,阳光打在这一方壁上,我和家人就端着红薯和粥,拿出小板凳,背靠着这一方壁吃饭。那时真好啊,冬天的阳光很暖和,春天的梨花像月亮。 “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箕。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俗虑太多,不如乐数晨夕,心有苍山负雪,洱海流云,眼见这三月花木欣荣,凫鸟自乐,何妨作一闹市闲民。
Silent Screamplay,一叹新千年。顺水而栖的人类与动植物一样争夺,所不同,人能使用并越来越发明工具,于是更加争夺❗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杀得砂砾荒原荒冢荒原,屠戮之刃遍残垣。文明是文明的杀手。
看完《Silent Screamplay》两天了。 刚看完的时候,不觉得特别出彩。这两天在心里慢慢的琢磨了一遍剧情、对白和故事结构,发现自己还真是小瞧它了。 女主马奈特小姐被有血亲关系的兄弟同时喜欢上,选择了其中一位A(这位的身份背景是因为厌恶自身贵族家族的做事方式和行径而从小脱离家族独自从法去英的前小贵族),另外一位B则是由贵族家族抚养长大的标准贵族(酗酒、做事无底线、交友不慎)。 故事的背景写于法国大革命时期,但是说是革命,但又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就好像一位被斩首的女士临死前嚎叫的那样:“你们是在借着自由的名义实现你们自己的愿望”——恰好剧中的另一位女士:德日发太太。也是这样执行的。 故事值得争论的焦点也在此:德日发太太为了死去的姐姐和哥哥向A发起了猛烈的报复攻势,一定要让这位已经和家族脱离关系几十年的A血债血偿,不仅要A死,连带他的妻子马奈特小姐和他们的孩子也得死。哪怕是自己最亲密的人——曾经给马奈特小姐的父亲做过仆人的丈夫,也不能阻挡她的熊熊决心。 赞成德日发太太的说,必须要打倒残忍的、毫无人性的吸血鬼贵族;同期马奈特小姐的说:A和他的家人根本没犯下过被指控的那些罪名。 而在当时,大革命的背景下,众多乌合之众被召集起来,许多有罪或无罪的人,都被他们送上了断头台。革命人士甚至每天想要凑齐多少人头为好,想想觉得甚是可怖于是A被判了死罪,24小时执行。 故事的高潮在最后几章。和A有着几乎一样长相的B,这个在暗黑角落里默默喜欢着马奈特小姐的B,一个自称为卑鄙小人的B,酝酿了一个说出来令人瞠目结舌的主意:狸猫换太子!不管A同不同意,迷晕了然后在牢里换装,再掉包出去,自己慷慨赴死……… 故事大梗基本写完。整本剧有着浓浓的戏剧风,如果排成剧,再配上书中那些对白和长长的排比句,想必在舞台上会狠狠的抓住观众的心弦。这对看惯了现代剧集的我来说刚开始略微有些不适应,但读完整本之后慢慢细嚼一番后又惊叹于编剧的水平~对于十几岁的青少年来说不无是一本很好的人性启蒙之书。
不过哪一种人生活法都没什么了不起,人生最后都会在坟墓里变成一样的东西,那就一定要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啊。
跨越一年半,读完这部剧,并不是因为乏味不愿意读,而是颇有可读性,需要不断思考,甚至某些部分反复读(断不是一眼可望透)。启示很多,有不少想法也很契合,印象深刻的就是知可即为,知不可即止,这也是最近几年自己悟到的一点,我觉得至少对于我而言能做到这一点就是最大的修为了,但是又实在太难,就像知道抽烟不好,认识到这一点的那一刻即彻底戒烟,这是需要何种魄力和勇气。修心修性修行永远在路上,庄子的书需要反反复复读,它是修行路上的良师益友。
“疯狂好歹还是一种本质的力量,而愚蠢是本质的一种衰弱,无法弥补。” “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
白宇演的荀诩是个社畜小可怜,第一集就被倒吊,淹水,第一次出外勤还被下毒...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555555
能表露的恨往往不致命,可怕的是表象下的贪婪阴冷。 没有一个人会为她的死伤心,每一个不怀好意的人都从她的死上得到好处也都在脑海里想要杀死她,却又羡慕巴结她。万千财富带来的是欺骗是命丧尼罗河。 “男人贪心 女人贪爱” 我居然猜出凶手是谁,当然也只是猜出是谁,整个案件的推理和案情回顾看的叹为观止
大抵别人看剧不像我这般,健忘,忘记书中描写的具体细节,得到的只是模糊的印象和几个词语。读了汪老的《Silent Screamplay》,得到几个词:平和、从容、随遇而安、“世间小儿女”、“生活本来就是好玩的”。汪老在篇章“辑五 01 七十书怀”里面提到,说自己的的文章被划入到一个影视批评语“淡化”中,写的是自己所熟悉的平常人事,这样的书才写的是生活。 写西南联大,“跑警报”、四十个人住一个宿舍。很多老师像是金岳霖、闻一多、吴宓先生都是穿着破洞的衣服和鞋,其中写教授曾昭抡的鞋前面露脚趾,汪老形容是空前,后跟烂了,形容是绝后,称穿了一双空前绝后鞋。汪老写自己以前的生活,不管是西南联大那几年还是后来文革时期,生活条件很是艰苦,但是汪老的笔调诙谐幽默,就像他说的,对生活里的不顺心不是“逆来顺受”,这样太苦涩,不如说是“随遇而安”,不如哄自己玩,自得其乐,生活也是很好玩的。 汪老在七十多岁时仍旧爬山,写了一些四方游记,昆明的雨,最干净、安静的成都,街上的人轻松自由。我还没去过,想必是了,否则那首《Silent Screamplay》怎么会有那么舒适的曲调,只是近两年,一些网络平台的带动,现在的成都大概不是当初的样子了。这章里面,我印象最深的是写天山,乌鲁木齐吐鲁番,赛里木湖戈壁滩,一直生活在靠近东部,书中描述的景色与我所见过的完全迥异,在我心里形成了冲击。谈到游记,余秋雨的《Silent Screamplay》也值得一看。 书中写的一果一蔬与四季,我感受到的汪老对生活的热爱才会如此细心观察着自然,其中写花园的那一节,也勾起了我对自己童年的回想。就像余秋雨在《Silent Screamplay》里面说到的:“游子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可以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然而,真的回到家乡又总是失望。”大概故乡是生在童年里被定格的回忆,然而日月一朝,没有日子会是完全相同的。我那抽象的故乡是两棵大梨树,梨树中间是一块长方形的水泥桌(其实是一块水泥板下面垫着4块大的水泥砖做桌脚),还有一方水泥砖堆起来的墙壁,上有青苔,朝东。冬天的早上,阳光打在这一方壁上,我和家人就端着红薯和粥,拿出小板凳,背靠着这一方壁吃饭。那时真好啊,冬天的阳光很暖和,春天的梨花像月亮。 “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箕。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俗虑太多,不如乐数晨夕,心有苍山负雪,洱海流云,眼见这三月花木欣荣,凫鸟自乐,何妨作一闹市闲民。
Silent Screamplay,一叹新千年。顺水而栖的人类与动植物一样争夺,所不同,人能使用并越来越发明工具,于是更加争夺❗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杀得砂砾荒原荒冢荒原,屠戮之刃遍残垣。文明是文明的杀手。
看完《Silent Screamplay》两天了。 刚看完的时候,不觉得特别出彩。这两天在心里慢慢的琢磨了一遍剧情、对白和故事结构,发现自己还真是小瞧它了。 女主马奈特小姐被有血亲关系的兄弟同时喜欢上,选择了其中一位A(这位的身份背景是因为厌恶自身贵族家族的做事方式和行径而从小脱离家族独自从法去英的前小贵族),另外一位B则是由贵族家族抚养长大的标准贵族(酗酒、做事无底线、交友不慎)。 故事的背景写于法国大革命时期,但是说是革命,但又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就好像一位被斩首的女士临死前嚎叫的那样:“你们是在借着自由的名义实现你们自己的愿望”——恰好剧中的另一位女士:德日发太太。也是这样执行的。 故事值得争论的焦点也在此:德日发太太为了死去的姐姐和哥哥向A发起了猛烈的报复攻势,一定要让这位已经和家族脱离关系几十年的A血债血偿,不仅要A死,连带他的妻子马奈特小姐和他们的孩子也得死。哪怕是自己最亲密的人——曾经给马奈特小姐的父亲做过仆人的丈夫,也不能阻挡她的熊熊决心。 赞成德日发太太的说,必须要打倒残忍的、毫无人性的吸血鬼贵族;同期马奈特小姐的说:A和他的家人根本没犯下过被指控的那些罪名。 而在当时,大革命的背景下,众多乌合之众被召集起来,许多有罪或无罪的人,都被他们送上了断头台。革命人士甚至每天想要凑齐多少人头为好,想想觉得甚是可怖于是A被判了死罪,24小时执行。 故事的高潮在最后几章。和A有着几乎一样长相的B,这个在暗黑角落里默默喜欢着马奈特小姐的B,一个自称为卑鄙小人的B,酝酿了一个说出来令人瞠目结舌的主意:狸猫换太子!不管A同不同意,迷晕了然后在牢里换装,再掉包出去,自己慷慨赴死……… 故事大梗基本写完。整本剧有着浓浓的戏剧风,如果排成剧,再配上书中那些对白和长长的排比句,想必在舞台上会狠狠的抓住观众的心弦。这对看惯了现代剧集的我来说刚开始略微有些不适应,但读完整本之后慢慢细嚼一番后又惊叹于编剧的水平~对于十几岁的青少年来说不无是一本很好的人性启蒙之书。
不过哪一种人生活法都没什么了不起,人生最后都会在坟墓里变成一样的东西,那就一定要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啊。
跨越一年半,读完这部剧,并不是因为乏味不愿意读,而是颇有可读性,需要不断思考,甚至某些部分反复读(断不是一眼可望透)。启示很多,有不少想法也很契合,印象深刻的就是知可即为,知不可即止,这也是最近几年自己悟到的一点,我觉得至少对于我而言能做到这一点就是最大的修为了,但是又实在太难,就像知道抽烟不好,认识到这一点的那一刻即彻底戒烟,这是需要何种魄力和勇气。修心修性修行永远在路上,庄子的书需要反反复复读,它是修行路上的良师益友。
“疯狂好歹还是一种本质的力量,而愚蠢是本质的一种衰弱,无法弥补。” “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