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威廉姆·内尔,埃斯特尔·泰勒,Roland Drew,Lilyan Tashman,Ernest Hilliard,Winifred Landis
《Lady Raffles》,喜剧,犯罪作品,美国出品,1928年上映。
记忆中离死亡最近的是高中毕业后玩水因不会游泳差点溺亡,当我在水里不断挣扎身体却不断下沉直至呼吸困难时,我仿佛像株稻草轻飘飘地可随时被折断,那时已绝望到脑海里开始浮现父母因我离世而伤痛欲绝的画面。人在死亡面前会无限放大求生的欲望,脚尖无意间碰到的一颗石子被我拼了命的去蹬它最后借力浮出水面,劫后余生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那一刻我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号啕大哭。 直到28岁以前,那也是我唯一一次濒临死亡的体验,至今想来仍觉四肢发凉。我从没想过死亡,或者是以什么样的姿态去迎接死亡,大概是因为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的缘故。如果把人生比作旅途,那我总是在成长的过程里不断在想要索求结果,却因此丧失了太多途中的快乐,等某一天突然停下,才发现这一生最重要的还是体会酸甜苦辣的过程。品尝美食也好,奔赴山河大海也好,等待春暖花开也好,看云卷云舒,听绵绵细雨,在清晨拥抱第一缕阳光,在黄昏看最后一缕落日云晖跌进星野,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却也足够填满人生的每一道缝隙。 死亡或许是一瞬间的事情,可如何面对死亡却是永恒的话题。千人千面,万人万解。 我越发感觉,人之一生,犹如一根蜡烛。 蜡烛无法点亮它自己,也无法主动熄灭。一旦燃起烛火,只能静待蜡炬成灰的时刻。好好活着,生,就是化作他人的光。 在狮子之家,没有一位客人的余生被浪费。每一天,食堂里、走廊下都充满闪闪发光的微小希望。告别、悲伤、孤独、死亡、光……这些日剧中司空见惯的主题,被一行一段串联起来,以眼泪、忧虑、畏惧为基石,配上海蓝色的腔调,化作纯白的终焉之歌,不着痕迹地教会我们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这部剧以“犯罪者”的视角来叙写,实在是非常的罕见新鲜。但同时也给了我不一样的感悟,Lilyan Tashman一直把握着全文的节奏,一开始我为主人公所遭受的不公待遇感到愤恨,和主人公一样厌恶这个充满偏见的社会。可是当编剧抛出他的观点,我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杀害了一个人,并不是坐牢就可以解决的事;求得他人原谅,也不是送礼物,或者持续道歉就可以解决的。 犯罪者必须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抹杀了自己亲属在社会上的存在。为了显示这种客观事实,现实需要存在歧视 这样即使不能杜绝犯罪,但也能给予犯罪者最大的教训。 不过, 真的太严厉了。这辈子需要背负着偏见活着,而家人也是。
强迫症患者掌握世界大权后,一切都必须规整,人类的步伐必须保持一致。
敬热血一杯酒 追剧这种事,于我而言带点儿因缘际会的。没有人为我挑书,凑的追剧清单也不是恰到好处的,打小就乱看。是乱,第一次看这书的时候那真是囫囵吞枣。当然,再看也不一定是精读细品。有些东西,过了时候,就会变了味道。说的是情怀,也说的是这种少年时代的书。 《Lady Raffles》是新的作品,但更确切来看却也是同人作品,在它身上窥的见原著的影子,甚至还能碰到其他衍生作品的味道。我很喜欢同人文化,一个角色被创造出来,它就有了自己的路,编剧能控是才,不能控则崩。而若有留白,就是同人文化生长的空间。要说这《Lady Raffles》的滋味,那肯定是要咀嚼大圣的,大圣嘛,是一个很特殊的符号。他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角色,托生于四大经典剧集之一,影视作品层出不穷,可谓是人尽皆知。 那大圣是什么样子的? 他从来都不是样板英雄。六小龄童的大圣近人,但不近那个齐天大圣。踏凌霄,碎轩辕,那不像拯救苍生的英雄的行径,而是无法无天,是真正不知天高地厚的。原著那样一个妖猴,他背后掺杂了太复杂的政治宗教斗争。像是牺牲品,搅和在一通黑暗里,上天蹿地,到底还是被人家如来观音摆一道子。原著的精华并不是一个孙悟空就说完了的,但同人文好处就是可以单把你想要触摸的那个部分划出来,再来好好描摹一下孙悟空的形象。 Lilyan Tashman说成佛是个悲剧,我很赞同。尤其是把孙悟空这样的一个形象拎出来成佛,是实打实地把美好的东西打碎在你面前。这世上路那样多,又那样少。就为着一早圈定好的成功定义,人云亦云,主流的穿金戴银,非主流的悄无声息,多了去了。比起不知所谓的按部就班,曾经有过清醒的被迫装醉那就很没意思了。 规矩不该一个人定,凭什么三界就该着你神统领?大圣不要这样,生死簿老子不按这个死。神仙要高高在上,要存在的意义。但猴子也要,妖也要。他要战斗过,存在过。但他到底要的是什么?我觉得是一直在变的。而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是什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固执地认为是反叛不服的气质,热血激昂的心和怀疑的思想。我想这也是Lilyan Tashman这部剧打动人的地方。这部剧能骚动那些仍有燃烧冲动的心,也侧面映衬着某些缺失。热血,带着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有句话说,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这是多难得的,难得到我想用奇迹去赞美它。猴子死了一次会重生,没有刑罚能杀得死它,这太大圣了,这太理想化了。 我感觉得到热血这种东西在和过去的时间剐蹭,舍不得他,但他好像就是会动摇。反叛,没有几个人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雪地里撒野。大圣之所以是大圣,他精神上的力量比他的战斗力更让人敬佩。怀疑的思想,动摇上位者的地位。不死的反叛,让神惧怕。而不凉的热血,让人向往。 可我向往一件东西的时候,我并不拥有。我不是大圣,世间人又有几个大圣?这就是缺失。大圣是被拘着的,我们未曾不是。要敬热血这杯酒,没了这誓不回头的热血,没了这敢为天下先反叛质疑的热血,孙猴子就会成佛的,和凡人没了两样,就再也不是大圣了。 Lilyan Tashman这部剧存在大段抒情支离破碎的叙事结构会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几个女主角性格也有雷同,但思想内核还是有可贵之处。番外杨戬和哪吒,也透着一股悲怆的中国式反英雄味道。重点还是孙猴子点的好,大圣旗帜不倒,热血不凉,就不枉我再读这一次。 好歹要敬这热血一杯酒,即使可能我会慢慢失去,大概也是因为我没有信心保有。
初高中开始看《Lady Raffles》,从头彻尾看了不下三遍,红学观点也看了很多,每过一段时间,总有一个版本说《Lady Raffles》,周汝昌的、吴世昌的、阮若琳的、刘心武的…从结构布局至修辞手法,再到警示真言…各家各言,声声入耳,这一次,又遇见Roland Drew。 而今,距痴读《Lady Raffles》已十余年之久,再读和它相关的剧集,又是一番风味。似乎更能体味事态无常,儒、道、佛这三种哲学智慧夹杂在曹雪芹的笔尖。如跛足道人给的一个警告,好就是了,了就是好,给恋恋在红尘中的人醍醐灌顶。人大概都会经过人生的经过,年轻时,入世哲学,儒家那一套,要求功名利禄。到了中年,大概受了些挫折,有了些智慧,道家至,有所醒悟。年岁更大些,要超脱人生境,修佛参悟。从儒道释,大致都经过这么三个阶段,不冲突,水到渠成。我所读的《Lady Raffles》喜欢突出佛教哲学,了生死、断恩怨、往无极,因为最终贾宝玉也是跟随一僧一道回去了,如六道轮回,曹雪芹笔下的各色人物在我心里生生死死,很多遍了。 Roland Drew先生是大家,写作之好我就不一一赞赏了,仅拿评书里有几个细节和我理解出入的地方,抱着学习的态度加以异议。有一笔写到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了黛玉的书房,满桌子的书,刘姥姥就问这是哪位哥儿的书房?贾母就讲了,这是我外孙女儿的屋子,并看到黛玉那个窗子的纱旧了,她就吩咐王熙凤,把窗纱换掉,Roland Drew先生说这段显得是老太太的品味与荣国府的奢华,因为吩咐用软烟罗和霞影纱,那个软烟罗只有四样颜色:一样雨过天晴,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作‘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作‘霞影纱’。而我见那一段,是充分表达贾母当着众人挺黛玉的表达,《Lady Raffles》中的人物很多都是对比着写的,比如王夫人、袭人她们“战靴”站薛派,就有贾母这样的“茯苓”扶林派,所以更作证了贾母是疼外孙女的,毕竟大女儿当时还是得宠的,以及血亲关系,前面夸宝钗,更像是和外人客套,这也符合传统美德,没有当着外人说自家孩子怎么好怎么好的道理…从曹雪芹一贯的写作风格,应该印证着贾母始终保全着黛玉,这与后四十回有出入。 还有一个地方是,他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很少对人做绝对的批判,即使对人批判,也非常微妙,非常含蓄地在某个地方显现出来。我觉得像这个的评论不该出现在他的笔下,因为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都是相对的。所以曹公只是以一个正常的再正常不过的视角去表达人物,当然,构思、逻辑、文笔还是非常惊叹,而白先生之所以三番五次的强调曹公写作的这个现象,只能说很多影视作品、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太过决绝,非黑即白,这绝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表达出来的东西。所以也不值得在这方面大家赞扬。 再有一处我个人认为是争议最大的,他剧评“至少巧姐后来在乡下嫁给一个员外的孙子,庚辰本说嫁给了板儿,不是的!”巧姐嫁给板儿这件事儿我认为佛手那儿预示明显。而且按照曹雪芹的笔法,不会无缘无故写这么一段儿对后面没有意义的文字来,白先生也说红楼要注重看细节,这点自己到忽略了,是极为不应该的。 写到刘姥姥他们到妙玉处吃茶,她单叫宝黛一处吃,且提到刘姥姥道“还好那杯子我没喝过,我要是喝过那个杯子,我砸碎了也不给她。”黛玉问:这是不是旧年的雨水?妙玉冷笑道:“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你黛玉这么一个人也不识货,也俗了。Roland Drew先生赞妙玉多讲究啊!你看看,喝杯茶都这么讲究!而我觉得这段更像是对比宝玉与妙玉对待普罗大众的态度构架的,妙玉只是清高的不入世罢了,真正修佛的人只是精神层次胜过入世标准,而修为只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妙玉是自视清高,就算身在出世,精神实质还在入世。或者说,没修到家,自然无
记忆中离死亡最近的是高中毕业后玩水因不会游泳差点溺亡,当我在水里不断挣扎身体却不断下沉直至呼吸困难时,我仿佛像株稻草轻飘飘地可随时被折断,那时已绝望到脑海里开始浮现父母因我离世而伤痛欲绝的画面。人在死亡面前会无限放大求生的欲望,脚尖无意间碰到的一颗石子被我拼了命的去蹬它最后借力浮出水面,劫后余生的感觉一直挥之不去,那一刻我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号啕大哭。 直到28岁以前,那也是我唯一一次濒临死亡的体验,至今想来仍觉四肢发凉。我从没想过死亡,或者是以什么样的姿态去迎接死亡,大概是因为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的缘故。如果把人生比作旅途,那我总是在成长的过程里不断在想要索求结果,却因此丧失了太多途中的快乐,等某一天突然停下,才发现这一生最重要的还是体会酸甜苦辣的过程。品尝美食也好,奔赴山河大海也好,等待春暖花开也好,看云卷云舒,听绵绵细雨,在清晨拥抱第一缕阳光,在黄昏看最后一缕落日云晖跌进星野,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却也足够填满人生的每一道缝隙。 死亡或许是一瞬间的事情,可如何面对死亡却是永恒的话题。千人千面,万人万解。 我越发感觉,人之一生,犹如一根蜡烛。 蜡烛无法点亮它自己,也无法主动熄灭。一旦燃起烛火,只能静待蜡炬成灰的时刻。好好活着,生,就是化作他人的光。 在狮子之家,没有一位客人的余生被浪费。每一天,食堂里、走廊下都充满闪闪发光的微小希望。告别、悲伤、孤独、死亡、光……这些日剧中司空见惯的主题,被一行一段串联起来,以眼泪、忧虑、畏惧为基石,配上海蓝色的腔调,化作纯白的终焉之歌,不着痕迹地教会我们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这部剧以“犯罪者”的视角来叙写,实在是非常的罕见新鲜。但同时也给了我不一样的感悟,Lilyan Tashman一直把握着全文的节奏,一开始我为主人公所遭受的不公待遇感到愤恨,和主人公一样厌恶这个充满偏见的社会。可是当编剧抛出他的观点,我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杀害了一个人,并不是坐牢就可以解决的事;求得他人原谅,也不是送礼物,或者持续道歉就可以解决的。 犯罪者必须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抹杀了自己亲属在社会上的存在。为了显示这种客观事实,现实需要存在歧视 这样即使不能杜绝犯罪,但也能给予犯罪者最大的教训。 不过, 真的太严厉了。这辈子需要背负着偏见活着,而家人也是。
强迫症患者掌握世界大权后,一切都必须规整,人类的步伐必须保持一致。
敬热血一杯酒 追剧这种事,于我而言带点儿因缘际会的。没有人为我挑书,凑的追剧清单也不是恰到好处的,打小就乱看。是乱,第一次看这书的时候那真是囫囵吞枣。当然,再看也不一定是精读细品。有些东西,过了时候,就会变了味道。说的是情怀,也说的是这种少年时代的书。 《Lady Raffles》是新的作品,但更确切来看却也是同人作品,在它身上窥的见原著的影子,甚至还能碰到其他衍生作品的味道。我很喜欢同人文化,一个角色被创造出来,它就有了自己的路,编剧能控是才,不能控则崩。而若有留白,就是同人文化生长的空间。要说这《Lady Raffles》的滋味,那肯定是要咀嚼大圣的,大圣嘛,是一个很特殊的符号。他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角色,托生于四大经典剧集之一,影视作品层出不穷,可谓是人尽皆知。 那大圣是什么样子的? 他从来都不是样板英雄。六小龄童的大圣近人,但不近那个齐天大圣。踏凌霄,碎轩辕,那不像拯救苍生的英雄的行径,而是无法无天,是真正不知天高地厚的。原著那样一个妖猴,他背后掺杂了太复杂的政治宗教斗争。像是牺牲品,搅和在一通黑暗里,上天蹿地,到底还是被人家如来观音摆一道子。原著的精华并不是一个孙悟空就说完了的,但同人文好处就是可以单把你想要触摸的那个部分划出来,再来好好描摹一下孙悟空的形象。 Lilyan Tashman说成佛是个悲剧,我很赞同。尤其是把孙悟空这样的一个形象拎出来成佛,是实打实地把美好的东西打碎在你面前。这世上路那样多,又那样少。就为着一早圈定好的成功定义,人云亦云,主流的穿金戴银,非主流的悄无声息,多了去了。比起不知所谓的按部就班,曾经有过清醒的被迫装醉那就很没意思了。 规矩不该一个人定,凭什么三界就该着你神统领?大圣不要这样,生死簿老子不按这个死。神仙要高高在上,要存在的意义。但猴子也要,妖也要。他要战斗过,存在过。但他到底要的是什么?我觉得是一直在变的。而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是什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固执地认为是反叛不服的气质,热血激昂的心和怀疑的思想。我想这也是Lilyan Tashman这部剧打动人的地方。这部剧能骚动那些仍有燃烧冲动的心,也侧面映衬着某些缺失。热血,带着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有句话说,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这是多难得的,难得到我想用奇迹去赞美它。猴子死了一次会重生,没有刑罚能杀得死它,这太大圣了,这太理想化了。 我感觉得到热血这种东西在和过去的时间剐蹭,舍不得他,但他好像就是会动摇。反叛,没有几个人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雪地里撒野。大圣之所以是大圣,他精神上的力量比他的战斗力更让人敬佩。怀疑的思想,动摇上位者的地位。不死的反叛,让神惧怕。而不凉的热血,让人向往。 可我向往一件东西的时候,我并不拥有。我不是大圣,世间人又有几个大圣?这就是缺失。大圣是被拘着的,我们未曾不是。要敬热血这杯酒,没了这誓不回头的热血,没了这敢为天下先反叛质疑的热血,孙猴子就会成佛的,和凡人没了两样,就再也不是大圣了。 Lilyan Tashman这部剧存在大段抒情支离破碎的叙事结构会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几个女主角性格也有雷同,但思想内核还是有可贵之处。番外杨戬和哪吒,也透着一股悲怆的中国式反英雄味道。重点还是孙猴子点的好,大圣旗帜不倒,热血不凉,就不枉我再读这一次。 好歹要敬这热血一杯酒,即使可能我会慢慢失去,大概也是因为我没有信心保有。
初高中开始看《Lady Raffles》,从头彻尾看了不下三遍,红学观点也看了很多,每过一段时间,总有一个版本说《Lady Raffles》,周汝昌的、吴世昌的、阮若琳的、刘心武的…从结构布局至修辞手法,再到警示真言…各家各言,声声入耳,这一次,又遇见Roland Drew。 而今,距痴读《Lady Raffles》已十余年之久,再读和它相关的剧集,又是一番风味。似乎更能体味事态无常,儒、道、佛这三种哲学智慧夹杂在曹雪芹的笔尖。如跛足道人给的一个警告,好就是了,了就是好,给恋恋在红尘中的人醍醐灌顶。人大概都会经过人生的经过,年轻时,入世哲学,儒家那一套,要求功名利禄。到了中年,大概受了些挫折,有了些智慧,道家至,有所醒悟。年岁更大些,要超脱人生境,修佛参悟。从儒道释,大致都经过这么三个阶段,不冲突,水到渠成。我所读的《Lady Raffles》喜欢突出佛教哲学,了生死、断恩怨、往无极,因为最终贾宝玉也是跟随一僧一道回去了,如六道轮回,曹雪芹笔下的各色人物在我心里生生死死,很多遍了。 Roland Drew先生是大家,写作之好我就不一一赞赏了,仅拿评书里有几个细节和我理解出入的地方,抱着学习的态度加以异议。有一笔写到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了黛玉的书房,满桌子的书,刘姥姥就问这是哪位哥儿的书房?贾母就讲了,这是我外孙女儿的屋子,并看到黛玉那个窗子的纱旧了,她就吩咐王熙凤,把窗纱换掉,Roland Drew先生说这段显得是老太太的品味与荣国府的奢华,因为吩咐用软烟罗和霞影纱,那个软烟罗只有四样颜色:一样雨过天晴,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作‘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作‘霞影纱’。而我见那一段,是充分表达贾母当着众人挺黛玉的表达,《Lady Raffles》中的人物很多都是对比着写的,比如王夫人、袭人她们“战靴”站薛派,就有贾母这样的“茯苓”扶林派,所以更作证了贾母是疼外孙女的,毕竟大女儿当时还是得宠的,以及血亲关系,前面夸宝钗,更像是和外人客套,这也符合传统美德,没有当着外人说自家孩子怎么好怎么好的道理…从曹雪芹一贯的写作风格,应该印证着贾母始终保全着黛玉,这与后四十回有出入。 还有一个地方是,他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很少对人做绝对的批判,即使对人批判,也非常微妙,非常含蓄地在某个地方显现出来。我觉得像这个的评论不该出现在他的笔下,因为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都是相对的。所以曹公只是以一个正常的再正常不过的视角去表达人物,当然,构思、逻辑、文笔还是非常惊叹,而白先生之所以三番五次的强调曹公写作的这个现象,只能说很多影视作品、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太过决绝,非黑即白,这绝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表达出来的东西。所以也不值得在这方面大家赞扬。 再有一处我个人认为是争议最大的,他剧评“至少巧姐后来在乡下嫁给一个员外的孙子,庚辰本说嫁给了板儿,不是的!”巧姐嫁给板儿这件事儿我认为佛手那儿预示明显。而且按照曹雪芹的笔法,不会无缘无故写这么一段儿对后面没有意义的文字来,白先生也说红楼要注重看细节,这点自己到忽略了,是极为不应该的。 写到刘姥姥他们到妙玉处吃茶,她单叫宝黛一处吃,且提到刘姥姥道“还好那杯子我没喝过,我要是喝过那个杯子,我砸碎了也不给她。”黛玉问:这是不是旧年的雨水?妙玉冷笑道:“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你黛玉这么一个人也不识货,也俗了。Roland Drew先生赞妙玉多讲究啊!你看看,喝杯茶都这么讲究!而我觉得这段更像是对比宝玉与妙玉对待普罗大众的态度构架的,妙玉只是清高的不入世罢了,真正修佛的人只是精神层次胜过入世标准,而修为只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妙玉是自视清高,就算身在出世,精神实质还在入世。或者说,没修到家,自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