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asa Shaitan

Pyasa Shaitan

Joginder,卡马尔·哈山,Madhu Malhotra,Shobhalata,Beena

7.6 /10
年份 1984
地区 印度

剧情简介

《Pyasa Shaitan》,恐怖作品,印度出品,1984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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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评论

从不懂、不知道、不明白,一步步地走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痛苦、磨砺、愤怒、埋怨、抱怨、失意等等很多人、事、物的过程,才使我在这些伴随下逐步走进属于自己的修养空间。          没有那样生活中的种种缘悟!是看不到一个人一生的真正意义。很多书看过后,都有点评的鸡汤思维,随着时间的过往,慢慢地找到一些问题的主音;没有谁的人生一学就会,都是一路上经过、路过、尝过,才能随着年龄段的增长,阅历丰富过后的通透感。          每一天在路上碰到的因素,都是纠正和化解内心深处的不足之处!仔仔细细地观察,深入一点点就会进步一大步;遇到的都是缘份,缺失部分的过程,会看到修行中的你还没有开悟的阶段。

惟夢

先看了美剧,追了两季,今天一口气把书读完了。虽然书中正叙倒叙穿插,也没什么明确的界限,但由于美剧的神还原,看起来很轻松。与书相比,美剧更丰满,延伸线更多,但估计是由于书的开放式结局,导致第三季迟迟未出。 书中是一个倒退的、可怕的世界,洗脑式的革命,让我不禁感叹现在生活的美好。比起我平淡无味的语言,预告把书的深层次思想解剖的淋漓尽致。

汪雪峰

非常推荐。很真诚的一本剧。全文干货。不但对做内容,对看待事物的角度也很有帮助。毕竟,做内容,首先要能找到内容。此剧名为底层逻辑毫不夸张。简洁好读,非常受教。 对我最大的启发(写来自勉) 1.果然“人无法赚到认知范畴之外的钱” 看到什么,听到什么,第一反应是拒绝,其实不是没有收到机会的邀请,是自己眼盲耳聋,自己选择了拒绝。 2.“大众真的是盲目的吗” 爆款,一定是从俗,一定是不好的吗? 不是,人同此心,人性是相通的。 可能穿着不同,品味不同,喜好不同,但一定有相通的点,编剧文中指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赞同。 能是爆款,必然有其动人之处。 多琢磨爆款为何爆款,而不是看见爆款就嗤之以鼻认为俗不可耐。 3.说句大实话,你既然做内容,不就是想别人看吗。 不然就孤芳自赏了,发出来干嘛。 有的人确实是发着玩玩不图观众。 也不排除有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情况,就没考虑过观众,就随手一发就火了。 但,火的背后,一定有,偶然性和必然性。 那个偶然性我们无法讨论。 但那个必然性,就是市场嗅觉了。 4.不要恨钱 你如果压根就对“火”“爆款”是嫌弃的 却在做着想让更多人看到的事 必然无法成功 5.拥抱市场,了解市场: 不是让你媚俗,迎合市场。是要相信,观众是感觉得出你做的够不够好的。 用心去做,符合人性的欣赏规矩,了解规律不是让你变得投机钻营,恰恰是可以传递更多更有好的东西。 因为客观上就是存在规律的,就像游戏有个设定,你非不按设定来,吃亏的是自己。 6. 如果你就想做孤芳自赏的,那就做。 但如果你想的是,让更多人看到你的内容,那就按规则来, 才有可能打破规则。

Sebtimental

读起来让人有乏味之感,或许是内容太过于深邃让人不甚理解产生的。

俊姐

没有创业过,读完这本很多军规内容对我来说就说隔靴搔痒。但很多军规自己平时看剧看报也大部分都听过,确实没有太多新意,这就是所谓普世性。 “三心”的用人标准,员工必须要有责任心,中层干部要有上进心,核心高管必须要有事业心,达不到这些标准绝对不能用。这段我的感触是最深。 上周去上海开会,老刘说带人要有耐心,有时我确实太急了,有点恨铁不成钢。

朱怡亮

耗时17个小时,其实也没有读的太懂。 关于这部剧,我感悟到最多的是程序正义。个人是否可以或者是否具备能力去审判和惩罚任何一个人。在现今的很多犯罪型影片中,会出现社会清道夫,或者是武侠片中的替天行道的大侠。如果社会清道夫和大侠的存在具备正当性,那么显然这个社会体制是不完善的。 首先,个人并不具备完全明辨是非的能力,受个人生活经历和情感性格的支配,个人很难客观的评价一个人。就像书中的拉斯柯尼科夫在酒馆里听见两个人在抱怨那个借高利贷的老太太利欲熏心,是个不折不扣的社会的毒瘤。你从别人口中认识一个人,那不过构成那个人的千万分之一。即使小拉与那个老太太接触过,也不过是短暂接触,并不能全面的认识她。在小拉眼中,老太太就是十足的社会败类,将他杀死不过是是为民除害。这种自以为是的善举其实不过是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权,通过剥夺别人活着的权利来达到行善的目的,难道不是变相的施恶么?最重要的是,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人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动物。即使是后面让人作呕的斯维里加洛夫也存在着善的一面,而会舍身救孩子于火灾中、会接济朋友以及不相干的陌生人的小拉也会在怕事情暴露时杀害无辜的丽莎维塔。人不可避免的是一种思维有限的生物,个人很难去客观评价一个人,更何况去作为审判他人生死的判官。 其次,即使老太太真的罪该万死,小拉真的有权利如此做么?当个人可以自由的行使杀人权,可能会短暂的快速解决这世界上的恶,但是长期的自由杀戮,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绝对的自由将导致绝对的剥削。司法的健全就是为了阻止这类事情的发生。如果说个人是有限的、非理性的,那么司法就是理性的,但仍旧是有限的。即使是很多人坐在一起评判,辅以几代人建立的法治体系和编撰的法律条文,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冤假错案。作为没有经历过冤情的我,是相信法律的,即使现今法律体系仍旧具有很多不完美,但是我仍旧相信它。当然我并不能保证以后的我仍旧这样想,只能说当下的我是绝对相信国家司法机关的。

黄虹Wujiang color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