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的标题很特殊,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主角刘兆业是受害人,但是他的死却让所有人都拍手称快,因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禽兽。

其实就算那些罪大恶极的案犯,能被称为禽兽的也并不多,但是有一种人例外,那就是打爹骂娘的逆子。

这种大逆不道的案子其实很多,光是新闻报道过的就数不胜数,但是这起案子却很具有代表性,所以作者才放到了本书之中。

看过作者所有书的读者应该能发现一个细节,山东这个地方发生的恶性案件少之又少,可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里是儒家文化的发源地,大部分老百姓骨子里都是很守规矩的,应该也很重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但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却出了一个人神共愤的畜牲。

本案的案发地点在山东省江南市宝山乡大张八村,2012年江南市被并入青岛市,也就是现在的青岛市黄岛区。

本案的主角刘兆业出生于1970年,是家里的独苗,那个年代的独生子可不太多,所以父母都从小就对他特别疼爱。

其实刘兆业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家里谈不上有什么丰富的物资,但对于这个儿子的要求,老两口几乎是有求必应,能满足的绝对满足,主要就是态度。

俗话说男人抱孙不抱儿,但老刘却不管那些,刘兆业几乎是被他抱大的,只要儿子一喊,他就赶紧弯着腰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完全就是一副奴才样。

当然老刘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