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银川铁锤杀手李小龙(三)(第1/5页)
接下来警方一边做李小龙家属的思想工作,一边把他做为重大嫌疑人进行通缉,从这时候开始,李小龙就成了通缉犯。
李小龙在太原一躲就是大半年,让警方没想到的是,由于李小龙和弟弟妹妹关系不错,这两人不仅没有举报,反而给他通风报信,并两次给他汇款,供他在外地生活,事后两人也因包庇罪,被警方处理。
一直到了1997年10月1号,李小龙觉得风声过了,又悄悄的回到了银川。
他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李小龙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回来就是想杀那个姓罗的,但找了一个星期,一直没找到他。”
接下来问题就来了,兜里快没钱了,再这么下去,别说报仇了,自己就先饿死了,必须得想办法弄点钱。
李小龙首先想到的是偷,因为这是自己的老本行,但很快他就觉得不行,自己因为偷,已经被抓过四次了,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看来自己并不适合干这个。
除了偷那就是抢了,李小龙觉得这个可以,比偷来钱还快,但如果干这个,那就必须不留活口,要不然容易留下证据,既然要整,那就得往死里整,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杀人狂魔,就这样诞生了。
李小龙在一段采访中这样说道:“那时候我已经是通缉犯了,反正也杀过人了,杀一个是死,杀十个也是死,我也不在乎了。”
既然要杀人,第一件事肯定是选择凶器,有过经验的李小龙觉得改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