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王莽恭谦未篡时(四)(第2/8页)
旗人是没有什么自由的,按规定他们不准随便离开本旗,在京的也不准随便离京。凭祖宗的福荫,他们世代有个官衔,领月钱过活。一般的旗人要做事就得去当兵,领一份钱粮,骑马射箭,保卫大清皇朝。
但是家族繁衍,人越来越多,而旗兵的数目是有定额的。于是,老大老二也许补上缺,吃上粮钱,而老三老四就只好赋闲。这样,一家子若有几个白丁,生活就不能不越来越困难。理论上来说,旗人也可以务农经商或者学门手艺,可这样又难免受人歧视。
——现代有些洗地党说什么有清一代,清政府禁止旗人从事农、工、商各业,当兵成为旗人唯一正当的职业,其实都是扯淡。
首先是务农。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八旗兵丁的份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
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但是根本没有持续几年,就被喝酒赌钱的旗下大爷们典押出去。后来乾隆年间也曾经改革旗务,发过数次地产,结果都是到手后更快的典出去。清初倒是有规定旗民不交产,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取消禁令,可是早在康熙年间就名存实亡。
至于不准经商的说法,唯一的出处就是《顺治实录》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