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统一军制(第5/6页)
副队长一名,普通的士兵装备镶铁皮甲,而小队长和副队长则是铁甲。
平时,军队中副队长手下并没有直属士兵,只是作为小队长的副手存在,作战时按照一个小队一个小队为单位进行战斗,小队长阵亡,则顺位由副队长继续带领士兵进行作战。如果副队长阵亡,则由杀敌最多的士兵接任,以此类推。
然后五个小队为一个中队,设置中队长一名,亲卫五人,旗手一名,副中队长一名,以及两名传令兵,一共六十人。假如中队长阵亡,则是由副中队长进行接任,然后依次是小队长继续接任。
三个中队为一个大队,设立大队长一人,副大队长一人,设立亲卫兵一队十人,旗手两人,传令兵四人,医务兵两人,共计两百人。
五个大队为一部,设将军一人,副将两人,亲卫兵五队五十人,旗手五人,传令兵十人,医疗兵两人,斥候两队四十人,共计一千一百人。
五部为一军,设军团长一人,副军团长两人,设亲卫队两百人,旗手二十人,传令兵五十人,医务兵五十人,斥候一百八十人,共计六千人。
另外各中队还配备有辅兵伙夫负责后勤工作,辅兵三十人,伙夫十人,负责生活做饭运送物资。一部之中再加设辅兵七十人,伙夫三十人,一军之中加设辅兵五百人,总计一个军团人数满编为一万人,六千正兵,四千辅兵。
一般情况下,是以一个军团作为战斗单位,当然也可以进行拆分,或者几个军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