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陪护。”

他说着,拿手机扫了路边的单车。

方诗远默默看着,他记得以前,对方还是有辆小摩托的。

“哦对了。”跨上单车的秦朗像是想起什么,回头道:“你还记得常福不?”

方诗远略一思索,点了点头。

常福是他们高三时的同班同学,挺软弱一男的,存在感不高,但学习成绩很好,然后就给人写了不少作业。方诗远记得这人的主要原因,是对方有个当时在读高一的妹妹,特漂亮,当时班上不少人还说起过。

“他前天跟我这打听过你。”秦朗说道。

“打听我干嘛?”

“谁知道呢,说不定是想从你那买烧纸。”秦朗耸了耸肩。

方诗远笑了笑,看着这家伙蹬着车子风似的远去了。

灯火通明的城市,眼前是川流不息的人和车,像是洪流,匆忙也让人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