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计好了结局,就是要把她嚼得骨头渣渣也不剩。她是成年人耶,一人做事一人当,她爱慕虚荣,关我们什么事,她病态狂妄,有我们什么事,千怪万怨,赖不到我们身上。

回到家,刘昶洗过澡,换上丝绸睡衣,喝着红酒,听着音乐,竟然越想越感觉奇怪,这样一个美人,不是呼朋引伴,歌楼买醉,却独自到山野秋游踏青,感受大自然的无限生机,即兴起舞,焕发自己的无穷魅力。柔弱女子,荒山野外,如此胆大,难道不怕遇到坏人?咦,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没事干,百无聊赖,又索然无味,居然越来越认为神秘,她扬袖起舞,眼睛里都有光,在闪闪发亮,在夜幕下,像猫眼。凭着兴趣,月下起舞,那种感受,真的很美妙吗?一时兴致勃勃,他没忍住好奇,穿着睡鞋,拿着手电筒,便回到刚才见面的分岔路口,蹑手蹑脚也往上走。

秋风吹过,夜色微凉,皎月之下,碧空如洗。

刘昶人瘦体轻,行动敏捷,眼尖不算,那双招风耳朵也特灵,听着蟋蟀叫声,顺着土路上行,蟋蟀叫声也越来越密聚。唔,天才都是静思默想的怪人,独立特行的疯子,毫不在意世人的看法与眼神,沉湎在个人的精神境界里,放飞灵魂,云游尘外。嘿,深夜大地上,她原来是要听蟋蟀世界的大合唱啊。

马灯放在身旁,王静怡双手枕头,仰面躺在草丛里,默默地静听蟋蟀叫声。有一副顺风耳太重要了,浓浓夜色,倾听蟋蟀叫声,在常人耳里,蟋蟀叫声不过是普通虫鸣而已,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