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我的目光在日记里面的文字上缓缓移动。

六重罪:

1.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

2.心性不正、恶毒之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3.化为半人形或人形淫常人者雷诛不赦。

4.偷盗常人精气炼丹以至常人死伤者雷诛不赦。

5.依仗法术惑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灾者雷诛不赦。

十八轻罪:

1.信口雌黄诽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先圣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故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缘降灾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灭道行。

6.擅自扰闹佛道殿堂者护法废道。

......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还有诸如为报私仇的,破坏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坏人伦的,帮恶人敛财的,任意附体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属于十八轻罪。

但这最低的也都是折损道行,严重的道行全毁,不过这还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条重罪,任意哪一条都是雷诛不赦,也就是直接诛杀,形神俱灭。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条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则属于更详细的一些规定,若犯,未必折损道行,但对修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