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换独角兽,身上还穿着一套“百人勇士”轻型皮甲,踩着一双快到膝盖的长筒军靴。破魔匕首阵雨插在靴筒中,腰间佩戴勇士短剑,再加上一副抿着嘴角的表情,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位初入行的冒险者。看着唐顿用匕首将皮甲胸前缝制的圣日德兰尼亚帝国双头黑龙国徽刮掉,荷玛觉得他太小题大做了。尽管是制式装备,但是距今三千多年,可以认出来它来历的人几乎没有,再说才是精良中品级别,上面附加的魔法特效已经消失,外观看上去也很陈旧,简直就像是那些落魄的骑士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装备一样,根本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你还是赶紧弄一身卓越级别的套装和常用武器吧,战斗力会提升不少。”荷玛建议,其实撕裂龙牙尽管是完美级别,可不管是附加特效,还是造型,都不适合唐顿。“嗯!”唐顿风驰电掣,在黄昏的时候,抵达了比萨镇,然后被土路上一个小山包似的牛皮背包吸引了注意力。“谁丢掉的包裹?”唐顿放慢了速度,尤其是看到背包旁边还站着一只绿皮地精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出来。地精身高不到一米,瘦骨嶙峋,只穿着一条破旧的亚麻布裤衩,身上还有一些干涸的血渍和被殴打过的淤青痕迹,脏兮兮的很难看。

当然,就算地精泡过温水浴,打扮成足以参加上流宴会的绅士状,以人类的审美观来说,它们也依旧丑陋的无以复加,浑身都是绿色的皮肤,还有一对长耳朵和一双大脚板,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和谐。肮脏、卑贱,就是地精的代名词,它们永远和负面词汇联系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