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常不公:真正的原创者绞尽脑汁、荜路褴楼、艰苦经营,好不容易才推津出新,另创天地,但在为人注意之前,别人却老实不客气,占为己用,抄袭剽窃,俨然以原作者面貌出现,对“师承”却嗤之以鼻,谢都不谢,提亦不提,还惟恐未及时将之杀以灭口,毁尸灭迹。世上有的是这种人,这样子的事。创作界远比商界更多老千。

1、杀时间

对峙。

哈森和三美手上各持一枪,但哈森这才知道,自己的枪膛里居然是没有子弹的。

子弹给人偷去了。

偷走他的子弹的居然是“自己人”:

骆铃!

“你为什么要害我!?”

挺着枪的哈森愤怒极了。

“我没有害你,”骆铃不忘分辩,“我只是取走你枪膛里的子弹。”

“你为什么要偷走我的子弹!?”

哈森简直是恐惧了。我以为你是奸的。!骆铃是有一点歉意——但那也只不过是一点,她已即时反诘:

“——谁叫你的长相像是奸的!”

“你——!&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