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鲍沙其,Ann Little,Jack Richardson,Dick La Reno,Mary Gladding
《The Pilgrim》,短片,西部作品,美国出品,1916年上映。
情感描摹的很细腻,不论是暗恋的怦然心动、揣测不安,还是恋爱时的猜忌,还是遇到心动的人的无措、纠结,文字很美,美中不足的是有些时候不是很连贯(当然可能是译本的问题)。 五段感情,好像每一段如果放在一个人身上都够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了,但是保罗遇到了五次。和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相反,这些感情里他并不问心无愧,也不纯粹,它们交叉、并行、甚至互相知晓。但是并不会让人觉得反感与可恨,因为太纯粹、太干净了,性爱也是坦荡干净的,只是“爱”,只是“怜惜”。 相比《The Pilgrim》还是差了一点,但是文笔真的很好,我个人口味很喜欢这种细腻的心理描写,像我和主角正在重叠。
The Pilgrim针对的是全人类与生俱来的性格偏向性。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如果在中国使用,还是需要融合的。不然会被人认为是一个虚伪不诚恳的人。另外,感觉在销售领域,这部剧更合适。不过,这部剧给人很大的启发,很多生活中的做法有了理论依据。
碑文是这样创作的: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后,我发现无法改变我的国家;我最后的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改变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剧情太水了,进了副本之后基本都能猜到结局会是啥。女性人物刻画基本都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看到灵界篇选择弃了。
差不多有十年没有看过这种风格的书了。回国后的生活充斥着所有的不容易,唯独少了那份伤春悲秋的抒怀。十年跌跌撞撞走过来,哪怕爱得伤得再狼狈不堪,也再没有提笔写过任何让自己感怀让旁人感动的文字。所有百毒不侵的人,都曾经无药可救过。 年轻时的我,也是个死心眼儿的姑娘,爱上谁,谁就是我的劫。我只好用文字来渡劫。大概20岁左右吧,那是一个还只有BBS的年代(我知道这样一下子就暴露了年纪)我给自己起了个温暖的名字,却写着冰冷的文字,每一篇都被围观、被置顶、被跟帖无数,读我的故事,感怀他们自己的心伤。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那时我文字里爱情,并不是世俗里的柴米油盐、路人甲乙,都是我编给自己的爱的梦呓,安慰着自己想要对生活破口大骂的失礼。 曾经年轻的自己,喜欢鲜艳的颜色,习惯穿鲜艳的衣服搭配上耀眼的笑容。23岁时,遇到一个喜欢深色衣服的男子,凝重、严肃。我在德国,他在美国,在空间里相爱,在时间里纠结,然后分开。 若干年后,各自回京,地铁里偶遇,看到他手牵着一个穿oversize的时尚女孩,看着他穿着玫红色的棒线毛衣远远走来,一下子刺痛了我的眼睛……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些年,不知不觉间,黑色,已经成为衣橱里的主色调。 27岁那年,一个男孩子,大大咧咧,笑起来头向后仰,声音很大。钱、卡、烟还有打火机,胡乱揣在裤兜里。嘴花了、手脏了、出汗了、流血了,我会递过去一片带着淡淡幽香的纸巾,看着他满脸不在乎地傻笑……我们在游乐场相爱,在职场纠结,我的努力给他压力,然后分开。 若干年后,街口的花店,我想要买一束开得肆意的太阳花,转身不经意瞥见隔壁咖啡厅里,他正从兜里拿出一包纸巾给身边另一个女孩擦去嘴角蹭上的奶油……原来,这些年,不知不觉间,我离开后日子,他的兜里多了这么一件东西。而我,屋里的马蹄莲竟也换成了太阳花🌻 爱情只有一次,就是奋不顾身、破釜沉舟、不留余地、孤注一掷的那次。可终归会长大,会明白生活是什么,也会明白自己要什么。爱情不是生活,哪有什么配不配,只有爱不爱。 时光旋转了一圈又一圈,我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可以被人随意伤害的傻丫头了,我从失败的感情里找到了什么叫自我,什么叫放下。如今,我一直单身,我也一直还相信爱情。 生活里,永远有人孤单,也永远有人爱着,感情这种事就是如此,有人走,就有人来。不要以为你放不下的人,同样也会放不下你。鱼没有水会死,水没有鱼却会更清澈。听风看雨闻花香,你会觉得这就是爱情,其实只是恰巧路过。感情也一样,没谁会一直在原地等某个人,时间到了,我就走了。 有些人,有些故事,能够遇见就足够庆幸了,毕竟每一个故事,都见证了一段绝无仅有的岁月。就像大河百川终入海,只要耐心等待,定会在某个时间,遇见对的人。 女人天生就有种飞蛾扑火的烈性和蠢萌。我想,那些独立自由的女人,大多都是扑过火的,比如我。那年夏天,我们遇见的时候,你说我是一匹野马,你的家里没有草原;而我自己知道,心底野马奔腾的人,其实是你。 我们适度靠近,我们不动声色,我们心照不宣,直到我看了你的手机,我们还能选择和解。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有一天你会走。走了也好,不然整天担心你要走。但所有的失恋总归还是要哭一场的,不然爱了这么久,会显得没什么分量。可是这份感情,没有人知道,所以连你离开了,我都没有办法大声哭出来。 你身上有种干净纯粹的气质,骨子里却又透着牧马四方的不安分,在你如火如荼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因有她的存在,惊艳了你的年华。我知道那个人不会是我。不过真的没关系,至少我看到了你昂扬挺拔的姿态。 没有人天生就会爱,都是一个人教会另一个,然后去爱下一个。而好的爱情,就像生活中丢失已久的诚恳,热情却含蓄
第一次读的纸质版。第二次读的电子版。慢慢的越来越了解到阿婆字里行间那细腻的情感。那难打的仗,她打过。那难走的路,她跑过。作为一个斗士,她获得了满足的晚年。
为了不推翻李嗣源这个历史上称帝的设定,也做了相应的修改,可谓煞费苦心。
这是我看过老虎最有趣的文章,可惜老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容易病啊!还是懒了
九个等级—— 上层阶级:看不见的顶层,上层,上层阶级。 中层阶级:中产阶级,上层贫民,中层贫民,下层贫民。 下层阶级:赤层阶级,看不见的底层。 此时是美国九十年代的现象反映出的事实,金钱与品味、格调不相等。品味、知识和感知力比金钱更能决定人的社会等级。
五星好评!非常喜欢书中的几位大神~首推天一!然后呢就不分先后顺序了,茶仙,赌蛇,顾问,时侍,左道,血枭,元帅,纸侠,枪匠,术士,镜脸…通过天一的玩世不恭,游戏人命,展开了诡异的重建次序杰作…在这用左道的话:就像天一曾对我说过的,战争是全人类的一针松弛剂,能有效缓解多年累积的矛盾和压力,并让人们重新认识到和平与安宁的可贵。
情感描摹的很细腻,不论是暗恋的怦然心动、揣测不安,还是恋爱时的猜忌,还是遇到心动的人的无措、纠结,文字很美,美中不足的是有些时候不是很连贯(当然可能是译本的问题)。 五段感情,好像每一段如果放在一个人身上都够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了,但是保罗遇到了五次。和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相反,这些感情里他并不问心无愧,也不纯粹,它们交叉、并行、甚至互相知晓。但是并不会让人觉得反感与可恨,因为太纯粹、太干净了,性爱也是坦荡干净的,只是“爱”,只是“怜惜”。 相比《The Pilgrim》还是差了一点,但是文笔真的很好,我个人口味很喜欢这种细腻的心理描写,像我和主角正在重叠。
The Pilgrim针对的是全人类与生俱来的性格偏向性。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如果在中国使用,还是需要融合的。不然会被人认为是一个虚伪不诚恳的人。另外,感觉在销售领域,这部剧更合适。不过,这部剧给人很大的启发,很多生活中的做法有了理论依据。
碑文是这样创作的: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当我进入暮年后,我发现无法改变我的国家;我最后的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当我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改变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剧情太水了,进了副本之后基本都能猜到结局会是啥。女性人物刻画基本都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看到灵界篇选择弃了。
差不多有十年没有看过这种风格的书了。回国后的生活充斥着所有的不容易,唯独少了那份伤春悲秋的抒怀。十年跌跌撞撞走过来,哪怕爱得伤得再狼狈不堪,也再没有提笔写过任何让自己感怀让旁人感动的文字。所有百毒不侵的人,都曾经无药可救过。 年轻时的我,也是个死心眼儿的姑娘,爱上谁,谁就是我的劫。我只好用文字来渡劫。大概20岁左右吧,那是一个还只有BBS的年代(我知道这样一下子就暴露了年纪)我给自己起了个温暖的名字,却写着冰冷的文字,每一篇都被围观、被置顶、被跟帖无数,读我的故事,感怀他们自己的心伤。 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那时我文字里爱情,并不是世俗里的柴米油盐、路人甲乙,都是我编给自己的爱的梦呓,安慰着自己想要对生活破口大骂的失礼。 曾经年轻的自己,喜欢鲜艳的颜色,习惯穿鲜艳的衣服搭配上耀眼的笑容。23岁时,遇到一个喜欢深色衣服的男子,凝重、严肃。我在德国,他在美国,在空间里相爱,在时间里纠结,然后分开。 若干年后,各自回京,地铁里偶遇,看到他手牵着一个穿oversize的时尚女孩,看着他穿着玫红色的棒线毛衣远远走来,一下子刺痛了我的眼睛……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些年,不知不觉间,黑色,已经成为衣橱里的主色调。 27岁那年,一个男孩子,大大咧咧,笑起来头向后仰,声音很大。钱、卡、烟还有打火机,胡乱揣在裤兜里。嘴花了、手脏了、出汗了、流血了,我会递过去一片带着淡淡幽香的纸巾,看着他满脸不在乎地傻笑……我们在游乐场相爱,在职场纠结,我的努力给他压力,然后分开。 若干年后,街口的花店,我想要买一束开得肆意的太阳花,转身不经意瞥见隔壁咖啡厅里,他正从兜里拿出一包纸巾给身边另一个女孩擦去嘴角蹭上的奶油……原来,这些年,不知不觉间,我离开后日子,他的兜里多了这么一件东西。而我,屋里的马蹄莲竟也换成了太阳花🌻 爱情只有一次,就是奋不顾身、破釜沉舟、不留余地、孤注一掷的那次。可终归会长大,会明白生活是什么,也会明白自己要什么。爱情不是生活,哪有什么配不配,只有爱不爱。 时光旋转了一圈又一圈,我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可以被人随意伤害的傻丫头了,我从失败的感情里找到了什么叫自我,什么叫放下。如今,我一直单身,我也一直还相信爱情。 生活里,永远有人孤单,也永远有人爱着,感情这种事就是如此,有人走,就有人来。不要以为你放不下的人,同样也会放不下你。鱼没有水会死,水没有鱼却会更清澈。听风看雨闻花香,你会觉得这就是爱情,其实只是恰巧路过。感情也一样,没谁会一直在原地等某个人,时间到了,我就走了。 有些人,有些故事,能够遇见就足够庆幸了,毕竟每一个故事,都见证了一段绝无仅有的岁月。就像大河百川终入海,只要耐心等待,定会在某个时间,遇见对的人。 女人天生就有种飞蛾扑火的烈性和蠢萌。我想,那些独立自由的女人,大多都是扑过火的,比如我。那年夏天,我们遇见的时候,你说我是一匹野马,你的家里没有草原;而我自己知道,心底野马奔腾的人,其实是你。 我们适度靠近,我们不动声色,我们心照不宣,直到我看了你的手机,我们还能选择和解。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有一天你会走。走了也好,不然整天担心你要走。但所有的失恋总归还是要哭一场的,不然爱了这么久,会显得没什么分量。可是这份感情,没有人知道,所以连你离开了,我都没有办法大声哭出来。 你身上有种干净纯粹的气质,骨子里却又透着牧马四方的不安分,在你如火如荼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因有她的存在,惊艳了你的年华。我知道那个人不会是我。不过真的没关系,至少我看到了你昂扬挺拔的姿态。 没有人天生就会爱,都是一个人教会另一个,然后去爱下一个。而好的爱情,就像生活中丢失已久的诚恳,热情却含蓄
第一次读的纸质版。第二次读的电子版。慢慢的越来越了解到阿婆字里行间那细腻的情感。那难打的仗,她打过。那难走的路,她跑过。作为一个斗士,她获得了满足的晚年。
为了不推翻李嗣源这个历史上称帝的设定,也做了相应的修改,可谓煞费苦心。
这是我看过老虎最有趣的文章,可惜老虎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容易病啊!还是懒了
九个等级—— 上层阶级:看不见的顶层,上层,上层阶级。 中层阶级:中产阶级,上层贫民,中层贫民,下层贫民。 下层阶级:赤层阶级,看不见的底层。 此时是美国九十年代的现象反映出的事实,金钱与品味、格调不相等。品味、知识和感知力比金钱更能决定人的社会等级。
五星好评!非常喜欢书中的几位大神~首推天一!然后呢就不分先后顺序了,茶仙,赌蛇,顾问,时侍,左道,血枭,元帅,纸侠,枪匠,术士,镜脸…通过天一的玩世不恭,游戏人命,展开了诡异的重建次序杰作…在这用左道的话:就像天一曾对我说过的,战争是全人类的一针松弛剂,能有效缓解多年累积的矛盾和压力,并让人们重新认识到和平与安宁的可贵。